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05.31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我委制定了《山东省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于2022年6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sdzhjdc@shandong.cn
2.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燕东新路9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处,邮编250014。
附件:《山东省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