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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05.31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我委制定了《山东省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于2022年6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sdzhjdc@shandong.cn

2.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燕东新路9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处,邮编250014。

附件:《山东省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