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隔山消积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3.02.07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修订隔山消积颗粒国家药品标准WS-10517(ZD-0517)-2002-2012(Z),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定的隔山消积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倪龙、赵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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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3年02月07日
附件: 隔山消积颗粒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