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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支付标准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2〕33号

2022.05.10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各相关单位:

现就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政策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价格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9.7元,多人混检价格不高于每人份3.4元。

二、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保支付标准。根据单人单检价格情况,同步调整医保支付标准。

三、工伤保险支付标准参照医保支付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1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和支付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标准表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

2022年5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