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暂停部分药品采购资格的通知(2021第4期)
2022.05.30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第4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21年第37号)相关内容,从2022年5月27日起暂停附件中所列药品的采购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暂停采购资格的药品名单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