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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医疗 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2.05.07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的系列部署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省医疗机构制剂发展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贵州省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5月21日前将有关意见按照《意见反馈表》格式要求反馈至电子邮箱guizhou@adrs.org.cn,邮件标题请注明“《贵州省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附件:1.《贵州省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贵州省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贵州省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