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4月17日
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8号
2024-04-16 【国家医疗保障局】现将《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重点:(一)聚焦虚假诊疗、虚假购药、倒卖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严厉打击。(二)聚焦医保基金使用金额大、存在异常变化的重点药品耗材,动态监测基金使用情况,重点查处欺诈骗保行为。(三)聚焦纠治一体,对骨科、血透、心内、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国家】关于无水叔丁醇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4-04-17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制定无水叔丁醇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关于溶剂型丙烯酸酯压敏胶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4-04-17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制定溶剂型丙烯酸酯压敏胶质量控制指导原则。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泛影葡胺注射液等87个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4年第43号)
2024-04-1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泛影葡胺注射液等87个药品注册证书(附件)。
【国家】1000万“糖友”,胰岛素集采这两年,大家用得怎么样?
2024-04-17 【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国有1000万左右糖尿病患者使用胰岛素,但国内的胰岛素价格长期高于欧洲国家,与中国大市场的地位不相称,患者负担较重。2021年底,国家组织开展了胰岛素专项集采,平均降价48%,国内胰岛素价格基本回归合理水平,集采结果于2022年5月开始落地实施。近两年来,1000万“糖友”用得怎么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拟入选项目名单的公示
2024-04-17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按照工作流程,经省级推荐、形式审查、客观指标评审、同行评议,并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会审议通过,现将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拟入选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
【国家】曹雪涛赴重庆市调研改善医疗服务等有关工作
2024-0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4月1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曹雪涛带队在重庆市开展调研,了解改善医疗服务、护理、医药科技发展等有关工作情况。曹雪涛实地调研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金凤实验室并召开座谈会,听取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及有关医疗机构工作情况介绍,与有关同志及专家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的通知-京医保发〔2024〕5号
2024-04-17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实施方案>的批复》等文件精神,为加速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需求,提出如下工作举措。主要内容:《若干措施》坚持以人民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从创新药械研发、临床实验、审评审批、生产制造、流通贸易、临床应用等八个方面提出32条举措,包括:着力提升创新医药临床研究质效(4条)、助力加速创新药械审评审批(4条)、大力促进医药贸易便利化(3条)、加力促进创新医药临床应用(8条)、努力拓展创新医药支付渠道(3条)、鼓励医疗健康数据赋能创新(5条)、强化创新医药企业投融资支持(3条)和保障措施(2条)。在产品研发、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生产制造、流通贸易、临床应用等环节,通过政策协同,支持创新医药发展;推动医疗健康数据赋能创新,丰富应用场景,依托人工智能、健康大模型等,支持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和保险金融业协同发展,完善创新药械配备使用和多元支付体系,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4〕23号
2024-04-17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加快推动我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天津医保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药监办许可函〔2024〕155号
2024-04-17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优化药品说明书管理,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用药需求,解决药品说明书“看不清”问题,国家药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公告》(2023年第142号)(以下简称《公告》,附件1),现就安徽省开展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安徽安庆】关于征求《关于修订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4-04-17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完善我市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19号)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关于修订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如有意见请于4月15日将书面意见盖章后发送至邮箱35361724@qq.com,联系电话:5861901。
【安徽六安】《关于修订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2024-04-17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升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灵敏度和操作性,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修订完善我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19号)精神,市医保局草拟了《关于修订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甘肃】关于印发甘肃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度)的通知-甘卫医政函〔2024〕136号
2024-04-16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卫生行业行风建设,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国卫办医急函〔2023〕453号),我委制定了《甘肃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请及时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广东广州】关于做好阿莫西林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4-04-17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阿莫西林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0号)的工作安排,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将于新交易采购模块开展阿莫西林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征求《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04-16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在《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实施办法(试行)》(黔卫发〔2012〕83号)及相关文件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形成《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790239394@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
【湖北】关于做好部分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续签和接续工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4〕3号
2024-04-16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为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持续扩大改革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批次采购文件和执行文件的规定,现对部分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开展续签和接续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北鄂州】鄂州关于公开征求鄂州市病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意见的公告
2024-04-16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为推进我市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市病理服务能力提档升级,有效解决部分病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长期未调整、价格成本矛盾突出问题,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4〕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医疗保障局按省公布标准的最低限价拟定了鄂州市29项病理类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至4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市医保局。
【山西】关于征集标准化医院巡诊技术服务机构的通告
2024-04-17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深化我省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标准的应用实施,推动标准创新和实践,依据《山西省标准化条例》等有关规定,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标准化医院巡诊帮扶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领域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15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意见的公告
2024-04-16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原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我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2016〕136号)规定,根据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情况,我局经资料审查、报国家医保局审核、专家论证等程序,形成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正式公布15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予公示。
【四川】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二批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备案情况的公示
2024-04-17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管理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99号)、《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限制临床应用技术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卫计办〔2016〕177号)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第二批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备案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第三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4-04-16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和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22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辖区内第三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庆】关于开展川渝联盟超声刀头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报价及解密工作的通知
2024-04-17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关于开展川渝联盟超声刀头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项目编号:CS-HCDL-2023-1)》的工作要求,川渝医用耗材联盟办公室拟于近日开展川渝联盟超声刀头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线上报价及解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重庆】关于公布川渝联盟超声刀头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需求量的通知
2024-04-17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关于开展川渝联盟超声刀头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项目编号:CS-HCDL-2023-1)工作安排,现将联盟地区各分组采购需求量予以公布:
【重庆】关于公布川渝联盟超声刀头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产品信息的通知
2024-04-17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关于开展川渝联盟超声刀头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项目编号:CS-HCDL-2023-1)工作安排,现将超声刀头医用耗材申报企业及产品有关信息予以公布。请相关企业持数字证书登录“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s://ggfwpz.ylbzj.cq.gov.cn/tps-local/ucenter/#/login),点击“服务-药械招标管理-川渝联盟超声刀头带量采购项目-带量采购报名-产品信息公布”模块查看申报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