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月30日

2023.01.30
读要网

【国家】关于更新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通知(2023年1月29日)

2023-01-29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2年12月药品维护信息进行了审核,经过前期公示并对反馈意见进行核实与处理,完成了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更新,现予以公布。

【国家】2023年1月30日中药品种保护受理公示

2023-01-3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中药品种保护受理公示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2023-01-30 【中国网】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定于1月30日(周一)15:00,在国家卫生健康委2号楼新闻发布厅(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召开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移民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和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将出席发布会,介绍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北京】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2023-01-30 【北京市人民政府】

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在发展史上迈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先后10次视察北京、18次对北京发表重要讲话,亲自为关系首都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规划、重点事项把关定向,深刻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为做好新时代首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规范完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6号

2023-01-29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规范整合后,新增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停用原17个涉及口腔种植的专科项目。规范整合后,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所标注价格为省属三级公立医院最高政府指导价。省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及药品总费用不超过4280元。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国家结算编码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23〕14号

2023-01-30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相关试点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标准化相关技术规范,做好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国家结算编码院内系统信息更新工作。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做好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国家结算编码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的更新维护工作,落实医疗机构及时准确应用国家结算编码,坚决杜绝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编码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广西】自治区医保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2023-01-30 【河北省人民政府】

抢抓数字化变革新机遇,把数字河北建设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组织实施6个专项行动、20项重点工程,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完善数字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拓展发展新空间,为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3年,全省数据中心在营标准机柜达95万架,算力总规模约20EFlops;5G基站数量达到12万个;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9.8万Gbps;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260家;数字政府协调推进机制基本健全,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1400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36%。   到2025年,全省数据中心在营标准机柜达165万架,算力总规模约35EFlops;5G基站数量达到15万个;千兆宽带用户数达到500万户;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15万Gbps;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300家,两化融合指数力争进入全国第一梯队,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9个;钢铁、石化、装备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数字化特色产业集群;农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建成100个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创新应用示范区;数字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基本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辅助决策、管理、服务的格局基本形成,政务云服务形成“一片云、两张网”管理模式;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2500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0%。   到2027年,我省数字经济迈入全面扩展期,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3300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2%以上,建成京津冀工业互联网协同发展示范区,打造一批现代化生态农业创新发展示范区;雄安新区建成全球数字城市新标杆,石家庄建成全国一流的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张家口建成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关键节点,廊坊、保定、秦皇岛等地建成特色鲜明、生机勃勃的数字产业集群;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民生产生活;数字河北建设基本实现“数字经济高端化、数字社会智慧化、数字政府智治化”,数字化变革成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吉林】省际联盟弹簧圈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公告

2023-01-30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省际联盟弹簧圈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JLM-21-HC2022-1)》的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省际联盟弹簧圈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山东】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5号

2023-01-29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单人单检最高价格下调至12元/次(含试剂等耗材);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规范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价格下调至2.5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 抗原检测价格,采取技耗分离方式收费下调至1元/次,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零差率销售。“价格项目+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单次检测总价格最高不超过5元。

【四川】关于公布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类别动态调整的通知-川药招〔2023〕22号

2023-01-30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根据《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1〕10号)、《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6号)以及《关于公示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类别动态调整的通知》(川药招〔2021〕306号)要求,省药招中心已按照流程,对主动申请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类别动态调整的产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现将公示无异议的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类别动态调整的产品信息(详见附件1和2)于2023年1月29日起正式执行。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0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报告由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发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云南省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试行)的通知

2023-01-30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14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云南省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试行)》(云食药监安〔2009〕55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浙江】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2023-01-30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和 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 浙医保发〔2022〕45 号 ) 文件要求, 现将调整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