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月15日
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真实世界研究设计和统计分析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24年第3号)
2024-01-1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为进一步引导医疗器械真实世界研究的规范开展,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真实世界研究设计和统计分析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国家】关于9103 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的公示
2024-01-15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修订9103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9103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2024年1月15日中药品种保护受理公示
2024-01-1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公布5起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四批)
2024-01-1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现将第四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国家】药审中心与药品长三角分中心联合举办生物制品变更管理技术指导培训会
2024-01-1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为服务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对生物制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切实帮助药品上市持有人做好生物制品变更研究工作,药审中心和药品长三角分中心近期在上海联合举办了生物制品变更管理技术指导培训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冬季呼吸道疾病防治和健康提示举行发布会
2024-01-14 【中国网】国家卫生健康委定于1月14日(周日)15:00,在国家卫生健康委2号楼新闻发布厅(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冬季呼吸道疾病防治和健康提示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粤卫规〔2023〕2号
2024-01-15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第六批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的通告
2024-01-15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国市监药〔2020〕159号)和《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粤药监规许〔2021〕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发布第六批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通告如下: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15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现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 (2024年)》的通知-鄂医保发〔2024〕1号
2024-01-15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4年)》收载各类制剂共961种,各地要严格执行《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4年)》,及时将目录收载制剂,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制剂名称及品种。
【湖南】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4〕3号
2024-01-15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为做好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工作,确保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江苏】关于规范优化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办发〔2024〕1号
2024-01-15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是适应人口流动需要、保障流动人员医保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要求,按照省医保局年度“医保为民办实事项目”部署安排,现就进一步规范优化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经办管理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关于做好省第五、六轮耗材接续采购签约量填报及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4〕11号
2024-01-15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要求和省第五、六轮(冠脉药物球囊省际联盟)集采耗材接续采购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4年2月1日起执行本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现就开展签约量填报、采购协议签订等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关于做好省第九轮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报量及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4〕8号
2024-01-15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和省第九轮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4年2月1日起执行本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现就开展签约量填报、采购协议签订等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协议期满品种苏陕联盟接续采购签约量填报和中选结果执行等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4〕9号
2024-01-15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根据苏陕联盟接续采购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4年2月1日起执行本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现开展签约量填报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5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四川】南充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第一批新增和停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
2024-01-15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现医疗服务项目真实成本水平,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部门要求,经研究,拟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新增定价和停用,具体项目见附件。
【四川】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中医熏洗”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2024-01-15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市医保局对公立医疗机构申报的“中医熏洗”医疗服务项目开展了资料审核、成本测算、专家论证等程序,拟定了“中医熏洗”和“中医熏洗(0-6周岁儿童加收)”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予公示。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重庆药品标准(2024年第一期)的公示
2024-01-15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和《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试行)》,经相关单位研究,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审中心技术审评,形成了中药配方颗粒重庆药品标准(2024年第一期)公示稿(详见附件)。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3〕40号
2024-01-15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署,巩固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有关要求,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渝医保发〔2021〕63号)、《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办〔2021〕52号)、《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暂行办法》(渝医保办〔2021〕53号)等基础上,就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