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6月9日
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2号
2022-06-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加强互联网诊疗监管,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细则。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抓好疫情防控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2022-06-09 【中国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定于6月9日(周四)下午3时,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西直门办公区新闻发布厅(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将出席,介绍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抓好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2021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2-06-09 【国家医疗保障局】2021年,国家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统筹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医保改革继续深化,管理服务精细高效,基金运行安全平稳,群众待遇巩固完善,“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截至2021年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参保人数136297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2021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28727.58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支出24043.10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当期结存4684.48亿元,累计结存36156.30亿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存11753.98亿元。
2022年全国妇幼健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2022-06-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6月9日,2022年全国妇幼健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马晓伟对会议作出批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余艳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妇幼健康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幼健康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牢牢把握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确保实现新两纲卫生健康领域战略目标;要强化统筹、突出重点,扎实做好2022年重点工作。
马晓伟主任以视频方式出席上海合作组织第五次卫生部长会议
2022-06-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6月8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五次卫生部长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会议由轮值主席国乌兹别克斯坦卫生部长主持,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卫生部长出席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率团出席会议并发表视频致辞。马晓伟回顾并高度评价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卫生健康领域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表示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防控,尽最大努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通过派遣医疗专家组、提供疫苗等方式支持全球抗疫合作。中方呼吁上合组织各方继续深化抗疫合作、共同扩大优质医疗服务、加强机构间务实合作、推动传统医学融入现代卫生体系,为共建上合卫生健康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各国代表围绕疫情防控、公共卫生、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远程医疗等议题深入交流。会议通过上合组织成员国《远程医疗合作构想》、《医疗卫生机构防治传染病合作路线图》及《第五次卫生部长会会议纪要》。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药监办〔2022〕94号
2022-06-09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2〕17号)要求,科学规范开展药物警戒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我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切实履行药物警戒主体责任,现就做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2021-2023年)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06-0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落实《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沪卫中发〔2021〕2号),加强三年行动计划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保证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在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中遵照执行。
【山东潍坊】关于公开征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调整意见的公告
2022-06-09 【潍坊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鲁医保发〔2020〕62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拟对附件所列项目进行调整,现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6月9日至6月17日。请于2022年6月17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医疗保障局。
【新疆】关于印发《自治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业队伍建设三年培训计划》的通知-新医保办〔2022〕41号
2022-06-0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为打造一支适应自治区DRG/DIP支付方式改革需要的专家队伍,推动医药服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培训计划。
【新疆】关于成立自治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2-06-0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相关政策有效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领导小组。
关于公布湖南省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2022-06-09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20〕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湘卫发〔2021〕5号)精神,培育道地药材优质资源,推动我省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省中医药局联合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湖南省道地药材遴选工作。经各地各单位推荐、专家函审、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将湘玉竹、湘莲子、常吴萸、湘黄精等35种中药材列入湖南省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6-0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本市老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切实履行老龄工作职责,推动上海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听证报告
2022-06-09 【深圳市人民政府】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30日下午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挥大厅二楼会议室举行了《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听证会。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规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2022医保协议年度天津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额度核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2-06-09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75号),市医保中心拟订了《2022医保协议年度天津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额度核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公开征求意见。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相关检测价格的通知-辽医保〔2022〕53号
2022-06-09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最高限价每人份16元,多人混检最高限价仍为每人份3.2元。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价格,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其中,“新冠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最高限价每人份2元;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价格项目+检测试剂”总费用不高于每人份6元。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抗体检测价格,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冠病毒抗体检测服务,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其中,“新冠抗体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最高限价每项10元:新冠抗体检测试剂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价格项目+检测试剂”总费用不高于每项15元。
【宁夏银川】关于印发《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银卫健通〔2022〕53号
2022-06-09 【银川市人民政府】现将《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关于印发2022年银川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银卫健通〔2022〕52号
2022-06-09 【银川市人民政府】2022年,是实施银川市新一轮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的开局之年,今年妇幼健康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是:以推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的,以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为抓手,以落实国家和区市部署的卫生健康任务目标为要求,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多元复合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2-06-09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多元复合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创建无‘红包’医院”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22〕687号
2022-06-09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按照省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创建无“红包”医院,共建“廉洁从业、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河南省医保局、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豫医保办〔2022〕21号
2022-06-09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项目价格降低至16元/人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混采)项目价格仍为4元/人次。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价格降低至6元/次。对于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考虑到规模效应和基层组织、志愿者对成本的分担效应,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混采)按照不超过3.4元/人次的标准计费。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确定天津市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健康管理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办发〔2022〕26号
2022-06-09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行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按人头总额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115号),现就确定我市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以下简称“门特”)健康管理事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疫情防控药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结果的通告(2022年 第24期)
2022-06-09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疫情防控药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的通知》(桂药监办函〔2022〕96号),我局组织对疫情防控药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西藏】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
2022-06-09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立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统一调整为:单人单样检测价格16元/人次(含检测试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多人混检价格5元/人次(含检测试剂);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多人混检价格按照不高于每人份3.5元的标准计费,检测机构仅提供样本转运及检测服务的,需进一步降低计费标准。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其中“新冠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为2元/人次;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格执行“零差率”销售;“价格项目+检测试剂”收费总额不高于每人份6元。
【内蒙古】关于执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三批药品、中成药省际联盟和十四省药品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111号
2022-06-09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关于落实第四批国家集采和“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发〔2021〕9号)要求和自治区工作安排,现就做好“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三批药品、中成药省际联盟和十四省药品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通知如下:
【四川】关于公示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类别动态调整的通知-川药招〔2022〕139号
2022-06-09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根据《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1〕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6号)要求,创新产品和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备案产品在备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报企业应申报纳入价格联动采购范围:一是有1个外省集中采购挂网价或中标价和10个省内三甲医疗机构采购价的,二是有5个及以上外省集中采购挂网价或中标价的。现将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2022年第45号)
2022-06-08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注销江苏天普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1个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