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9月9日
【国家】关于印发第五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24〕320号
2024-09-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落实《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29号)要求,促进儿童适宜品种、剂型、规格的研发创制和申报审评,满足儿科临床用药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围绕我国儿童用药临床需求以及相关企业研发生产能力,组织遴选制定了《第五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工信部重装函〔2024〕254号
2024-09-09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加强产业、财政、金融、科技等国家支持政策的协同,现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关于更新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通知(2024年9月9日)
2024-09-09 【国家医疗保障局】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4年8月17日-23日药品维护信息进行了审核,完成了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更新,现予以公布。具体公布信息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网址https://code.nhsa.gov.cn。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4〕16号
2024-09-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门(急)诊相关信息采集,夯实医疗管理工作的数据基础,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医院门(急)诊工作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制定了《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24〕568号
2024-09-08 【商务部】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扩大自主开放的决策部署,引进外资促进我国医疗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健康需求,拟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所有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拟进行试点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符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药品临床试验(含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药品注册上市、药品生产、伦理审查等规定要求,并履行相关管理程序。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国家】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在河南郏县召开
2024-09-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9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在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召开2024年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交流会,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会议强调,各综合试验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标综合试验区年度工作要点,整合各方资源,凝聚改革合力,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服务资源下沉;要突出服务导向,增强群众感受,推动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高水平发展;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
【国家】2024年8月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信息
2024-09-0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关于公开征求《生物类似药药学相似性研究的问题与解答(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09-0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后续完善。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
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医药师承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规〔2024〕14号
2024-09-0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加强对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我委重新制定《上海市中医药师承教育管理办法》,经2024年8月23日市卫生健康委第67次委务会审议通过,自2024年10月15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上海市护士区域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规〔2024〕15号
2024-09-0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引导护士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提高优质护理资源的可及性,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护士区域注册管理办法》,并经2024年8月23日市卫生健康委第67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延长《关于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财务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2024-09-09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门于2023年12月28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中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财务统一管理的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延长《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印发〈关于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财务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卫规〔2021〕9号)有效期至2028年1月20日。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4-09-09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合理确定筹资标准。2024年,在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补助力度的基础上,适当降低个人缴费增幅,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670元、个人缴费标准400元。
【湖南】关于做好联动全国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09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于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的药品,其中注射剂按最低最小制剂价格仅保留单支包装医保代码挂网(详见附件 1)。
【湖南】关于执行注射剂单只挂网和部分批次集采非中选产品限价公示期间申投诉处理结果的通知
2024-09-09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关手做好注射剂单只挂网和部分批次集采非中选产品限价公示等申投诉处理意见的函》(湘医保招采函〔2024〕7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执行申投诉处理结果通知如下:
吉林省第二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拟立项项目公示
2024-09-09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示日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9月9日至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并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交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个人提交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江苏】关于调整部分疫苗供应价格的通知-苏易药发〔2024〕316号
2024-09-09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和企业申请,对部分疫苗的供应价格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西】关于深入推进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的通知-赣医保办发〔2024〕6号
2024-09-09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优化医保付费技术标准,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以下简称9号文)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按病组(DRG)付费分组方案2.0版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病种库2.0版(以下合并简称为“2.0版分组”)应用及支付方式改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江西】关于进一步支持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医保发〔2024〕6号
2024-09-09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支持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下简称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发展,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辽宁】关于执行外周血管支架系统-支架等320个耗材主动降价结果的通知
2024-09-08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上海美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企业投标的320个耗材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全省统一采购清单和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9月11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聘任第一批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的通知-晋药监函〔2024〕370号
2024-09-09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国办发〔2019〕36号)、《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101号)要求,持续加强山西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检查员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下的现场检查工作,提高监管部门履行药品安全监管职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能力水平,保障药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员管理办法》《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查员聘任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经过资格重新认定、培训考试、见习考核及综合评定、公示等程序,现对符合条件的第一批41名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予以聘任,聘期五年。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省优化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许可涉及现场检查实施指南(试行)》修订意见的通知-陕药监函〔2024〕403号
2024-09-09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安排,省药监局将对《陕西省优化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许可涉及现场检查实施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修订,现对修订的内容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