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月12日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4-01-12 【国家医疗保障局】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以下简称“集采”) 工作开展以来,中选产品供应总体稳定,但受短期临床需求波动等影响,也出现个别品种临时性供应紧张问题。为压实中选企业履约责任,确保临床用药稳定,巩固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现就进一步做好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国家】2024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召开
2024-01-12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月11日至12日,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2023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马晓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创新、强基固本、全面提升的重要一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拓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加突出医疗卫生机构的内涵式发展,更加突出卫生健康服务的系统连续,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奠定坚实健康根基。一是坚定不移推进深化医改各项任务。以人员下沉为核心深化医联(共)体建设,以落实功能定位为重点统筹“双中心”和临床专科建设,以“三个转变、三个提高”为方向持续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为抓手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二是以基层为重点推进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千县工程”。持续增强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稳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能力标准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扩大专业护理人才招用规模,持续改善医疗护理服务。三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人口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人口监测预警和形势分析。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四是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快建设符合行业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技攻关,促进成果应用推广,助力开辟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新赛道。深化医教协同,推动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落地,持续加强全科等基层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五是稳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落实落地。加大爱国卫生运动统筹推进力度。加强重大慢性病防治工作,积极发展以健康管理为中心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妇幼健康服务,深化职业病危害监测和治理,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六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面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加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康复以及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防治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七是推进疾控体系高质量发展。落实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强化疾控机构核心职能,加强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快补齐各级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八是防范化解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着力防范化解重大传染病疫情、生物安全、安全生产等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九是统筹推进法治、应急处置、国际交流等重点工作。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强化普法遵法,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参与全球卫生治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举行发布会
2024-01-12 【中国网】国家卫生健康委定于1月12日(周五)15:00,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有关情况,出席本次发布会的嘉宾: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司长傅卫女士,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先生,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副司长邢超先生,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晋宇先生,请他们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国家】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资〔2023〕141号
2024-01-11 【国家财政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决策部署,规范和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更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双反委发〔2024〕2号
2024-01-1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了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禁止的行为,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根据《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指南。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的公示
2024-01-12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3﹞21号)要求,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拟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予以公示。
【国家】加强沟通促发展器审中心召开审评工作座谈会
2024-01-12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中国欧盟商会、先进医疗技术协会和境内外6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座谈会。器审中心相关负责人、各审评业务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企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关于发布“承诺参与口腔种植价格治理医疗机构名单”等信息的公告
2024-01-12 【国家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口腔种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降低社会成本,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2022年9月,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2023年5月,治理措施全面落地。目前,国内口腔种植收费明显规范,患者负担大幅减轻,口腔种植需求快速增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北京市关于收集冠脉支架采购数据工作的通知
2024-01-12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加强国家组织冠脉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情况的监督监测,有效推动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惠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北京市关于收集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工作的通知
2024-01-12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加强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情况的监督监测,有效推动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惠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北京市关于开展人工关节类医用耗材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医疗机构问题数据处理的通知
2024-01-12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人工关节类医用耗材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市部分医疗机构上传数据中存在问题,请有关医疗机构及时修改问题数据并重新上传。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东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 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2024-01-12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保障临床营养诊疗质量和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等相关规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委拟定了《广东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提交工作的通知-粤药监办械〔2024〕8号
2024-01-12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五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及省药品监管局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提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广州】关于公示部分医用耗材价格联动信息的通知(20240108批次)
2024-01-12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于2023年12月1日开展挂网的医用耗材议价品种价格联动工作,现公示部分产品价格联动信息,有关事项如下:
【广东】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2024-01-11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7号),现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深医保发〔2020〕4号),请遵照执行。
【广东】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湛江市公立医疗机构儿科医疗服务项目加收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2024-01-11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家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儿科医疗服务加收项目管理,现对公立医疗机构儿科医疗服务加收项目进行调整。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征求《海南省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4-01-12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精神,我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起草了《海南省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 2023年9月进行第一轮征求意见。根据各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我局在借鉴国家部委及外省典型经验基础上,对该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4年1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河南开封】关于征求《关于开展2023年度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4-01-12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 于开展 2023 年度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通知》 (豫医保办〔2023〕101 号)有关要求,在省局指导下,经调价 测算、评估、召开座谈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
【黑龙江绥化】关于整合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绥医保规〔2024〕1号
2024-01-12 【绥化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整合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黑龙江省《关于整合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黑医保发〔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南永州】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永州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永医保发〔2024〕2号
2024-01-12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1〕18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2023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51号)等文件精神,经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和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实施2023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
【辽宁】关于公布并执行辽宁省2023年度短缺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结果的通知
2024-01-12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1〕32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短缺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办〔2023〕59号),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质审核、结果公示,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议价组议价代表现场撮合议价,现将辽宁省2023年度短缺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自2024年1月15日零时起执行。
【辽宁】关于执行一次性使用活检钳等8个耗材主动降价结果的通知
2024-01-12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波科国际医疗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企业投标的8个耗材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全省统一采购清单和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1月17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
【山东】关于公布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56号
2024-01-12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重新公布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106号)和《关于公布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80号)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现将中医优势病种及价格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四川】关于公布2023年第十批及十一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产品挂网结果的通知-川药招〔2024〕8号
2024-01-12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根据《关于公示2023年第十批及十一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3〕300号)要求,我中心已完成对2023年第十批及十一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产品的公示,现将公示无异议、备案审核通过的产品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西藏药学会关于西藏自治区第一批精品藏药和道地药材品种目录的公示
2024-01-12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4-01-12 【兵团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健康非现场执法工作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23〕39号
2024-01-11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规范我省卫生健康领域非现场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效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卫生健康非现场执法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浙江省卫生健康非现场执法工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