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5月5日

2023.05.05
读要网

国家药监局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成立暨中药材GAP监督实施推进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23-05-0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5月4日,国家药监局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成立暨中药材GAP监督实施推进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了中药材GAP实施要点和审核检查要点,研讨推进中药材GAP实施工作方向及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军宁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长黄璐琦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组建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3〕33号

2023-05-0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药监药注〔2023〕1号),为促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称中药材GAP)有序实施,强化中药材质量控制,推进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进一步发挥行业内技术专家的指导和支撑作用,国家药监局决定设立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以下称专家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国家】药审中心与药品长三角分中心联合举办化学新药药学沟通交流培训会

2023-05-0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进一步服务长三角区域医药企业研发创新,提升申请人沟通交流效率和注册申报水平,4月26日,由药审中心和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联合主办的化学新药药学沟通交流培训会在上海成功举办

关于征集《药物涂层球囊扩张导管临床试验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8项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制定工作参与单位信息的通知

2023-05-0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为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药物涂层球囊扩张导管等8项医疗器械临床评价资料的准备及撰写,进一步做好上述产品的临床评价审评工作,我中心已启动《药物涂层球囊扩张导管临床试验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热消融治疗系统同品种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颅内动脉瘤栓塞系统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医用直线加速器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人工智能辅助检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注册审查指导原则》《ECMO系统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面部注射填充材料临床试验注册审查指导原则》《颅内取栓支架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编制工作。

【国家】2023年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

2023-05-05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我单位推荐下列项目申报2023年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特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2日。

【天津】关于延长第六批(胰岛素)集中带量采购首年度采购周期的通知

2023-05-05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我市第六批(胰岛素)集中带量采购首年采购周期将于4月30日到期,根据国家集采第六批(胰岛素)集中采购工作安排,为做好政策衔接,决定延长我市第六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采购首年采购周期,延长期内落实集采各项政策继续执行。参与集采定点医药机构应参照首年度采购需求量,科学制定采购计划,有序通过市医药采购平台开展采购,延长期采购量计入下一周期采购协议中。

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宝山转型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沪科〔2023〕117号

2023-05-05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宝山转型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沪科指南〔2022〕36号)要求,经公开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立项公示等程序,现对《注射用重组IgG降解酶的临床研究》等10个项目予以立项,市科委资助499万元,其中2023年拨款399.2万元;宝山区配套资助998万元。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目标。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的通知-沪药监药注〔2023〕105号

2023-05-05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上海市内生产、销售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符合我局制定发布的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以下简称上海市标准)。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上海市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本市生产、销售使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矮地茶配方颗粒》等35项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通知-沪药监药注〔2023〕102号

2023-05-05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应标准即行废止。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第四批48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已颁布实施的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进行了核对。经过核对、征求意见,现决定自2023年6月30日起废止与国家药品标准《矮地茶配方颗粒》等相对应的35项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其编号、名称详见附件。

【安徽】关于公布安徽省第二批儿童血液病定点医院和实体肿瘤诊疗协作组的通知-皖卫函〔2023〕140号

2023-05-05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加强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2019年,我委公布了安徽省第一批儿童血液病定点医院和实体肿瘤诊疗协作组名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关于请报送儿童血液病定点医院恶性肿瘤诊疗协作组和推荐专家委员会成员的函》(国卫医政医疗便函〔2023〕1号)要求,结合我省儿童重大疾病诊疗工作实际,经省卫生健康委遴选推荐、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审核确认,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第二批儿童血液病定点医院和实体肿瘤诊疗协作组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调整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52号

2023-05-05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量,优化简化群众办事流程,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进行了调整优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2022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54号

2023-05-05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为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4号)精神,现就落实2022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穗医保发〔2023〕18号

2023-05-05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8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河北省工伤预防专家的通知

2023-05-05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全面提升我省工伤预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切实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发生率,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河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河北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各行业、各领域工伤预防专家,组建河北省工伤预防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六批)的公示

2023-05-05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要求,按照《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部署和《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关于规范省外已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转化为本省试行标准工作程序的通告》,我局近日组织完成了9个品种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试行)审评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10号

2023-05-05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完善河北省省本级(以下简称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发〔1998〕4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20〕1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161号)《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实施意见》(冀医保发〔2019〕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省本级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拟筹建的黑龙江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3-05-05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黑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对拟筹建的黑龙江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如对筹建方案存在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6月4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邮件反馈至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挂网药品增补挂网价(第十九批)的通知

2023-05-05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有关规定,我们对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申请增补挂网价的已挂网药品进行了审核及公示,现将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湖北省药品采购准入结果(第二十一批)的通知

2023-05-05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2月15日期间提交采购准入药品信息进行了审核、公示、确认,现将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北】关于印发黄冈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系数确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黄医保发【2022】40号

2023-05-05 【黄冈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黄冈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系数确定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苏】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供应价格的通知-苏公易发〔2023〕175号

2023-05-05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的要求和企业申请,对部分药品的供应价格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苏】关于调整部分医用耗材供应价格的通知-苏公易发〔2023〕176号

2023-05-05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的要求和企业申请,对部分医用耗材的供应价格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三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品种价格调整的通知-苏公易发〔2023〕174号

2023-05-05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省第三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价格调整的函》(苏价采中心药函〔2023〕75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公示,现将省第三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价格调整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22号

2023-05-05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局1号令)、《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暂行办法》(苏医保规〔2023〕1号),经专家论证、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规范程序,现将《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制剂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江苏】关于公布第四批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公告

2023-05-05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47号)要求,经公示,产生第四批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江苏】关于申报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的通知

2023-05-05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为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文件编号: GY-YD2023-1)》的文件要求,针对氨甲环酸注射剂型、丙戊酸钠注射剂、那屈肝素(那曲肝素) 注射剂、依诺肝素注射剂和呋塞米注射剂等5个品种,现开展我省第二备供企业申报工作。第二备供企业在中选企业中产生一家,作为我省第二备供企业。

【读要网】2023年5月16日-读要网沙龙,不见不散!

2023-05-05 【读要网】

在朋友们的鼓励和支持下,读要网在服务内容专业性、丰富程度等方面愈发增强,我们也更加迫不及待地希望和大家再次相见。为及时与大家沟通交流,我们将于5月16日在北京举办读要网沙龙活动,诚挚邀请您的参加!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医疗保障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目录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3〕30号

2023-05-05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此次动态调整目录包含增补药品和调出药品,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要严格执行我省《慢特病用药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调整目录内药品。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3〕31号

2023-05-05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减轻患者的负担、维护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支持医疗机构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应用,经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同意,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详见附件),医保基金均按乙类支付。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晋药监函〔2023〕124号

2023-05-05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按照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强化普法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药品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制度》的通知-晋药监办〔2023〕26号

2023-05-05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省药监局对《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制度》(晋药监办〔2021〕5号)进行了修订,已经省药监局2023年4月28日第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西】关于规范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3〕7 号

2023-05-05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3〕2号)和《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健委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医保发〔2022〕12号)要求,现就规范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120急救网络医院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5-05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都市市级120急救网络医院管理办法》已经市卫健委党组2022年第31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关于公布我省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在线产品价格投诉处理结果的通知(2023年第二批)

2023-05-05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我省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在线产品,因价格等原因被投诉。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通过核查、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做如下处理:

【国家】关于华夏医学科技奖的项目公示

2023-05-05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2023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请条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项目《肺结核病关键防治技术的精准研发与推广应用》的完成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重庆】关于加快推进川渝两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3〕12号

2023-05-05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便捷生活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1〕2号)《关于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便捷生活行动事项(第二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3号)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国卫医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川渝两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现就做好川渝毗邻地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