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4月27日

2025.04.27
读要网

【国家】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5〕6号

2025-04-27 【财政部】

为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工作,加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我部修订印发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4〕25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座谈会在京召开

2025-04-2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研究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4月25日,国家药监局在京召开座谈会。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来自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药品领域和行政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从理论和实践角度讨论交流强化药品安全责任治理的路径和举措,就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出意见建议。

国家药监局关于暂停进口VITALLABORATORIESPVT.LTD.地高辛原料药的公告(2025年第43号)

2025-04-2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监局近期组织对VITALLABORATORIESPVT.LTD.(生产地址:PlotNo.1710&A1/2208,GIDC,Estate,3rdPhase,VAPI-396195.Gujarat,India.)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厂生产的地高辛原料药(登记号:Y20170000041)存在实际生产工艺与注册申报的生产工艺不一致、生产工艺和关键参数变更研究不充分、未按照进口注册质量标准检验放行、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统不完善等情形,不符合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要求。

【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结果公示(2025年第4号)

2025-04-2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国家药监局2018年第83号公告),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进行审查,拟同意以下申请项目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至5月14日。

关于征求《避孕套临床研究指南第2部分:女用避孕套基于自我报告的临床功能研究》等2项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4-27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全国避孕与妇产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组织完成了《避孕套临床研究指南第2部分:女用避孕套基于自我报告的临床功能研究》等2项医疗器械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06月25日前反馈意见。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和睦家中西医结合医院备案“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的批复-京中医药医政字〔2025〕47号

2025-04-27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你院《关于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的请示(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京和睦家中西医字〔2025〕011号)收悉。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6号)及《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我局经对你院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同意对“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进行备案,请你院按照《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息报送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信息系统逐例报送限制性医疗技术开展情况数据信息。

市医疗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5〕11号

2025-04-27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持续深化天津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激励定点医疗机构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根据国家及我市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卫医〔2025〕28号

2025-04-27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相关工作,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组织实施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5-04-27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闽医保〔2025〕22号

2025-04-27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要求,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调整压实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水平,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4〕233号)、《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四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9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整合我省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5—2030年)》的通知-粤疾控局〔2025〕10号

2025-04-27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麻风防治工作,全力推进实现我省全面消除麻风危害的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疾控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4—2030年)》(国疾控传防发〔2024〕2号),结合本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等13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5—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推动我省全面消除麻风危害目标如期实现。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25-04-27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促进医疗保障基金规范合理使用,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广州】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新增规格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2025-04-27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注射用盐酸兰地洛尔等4个药品新增规格及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粤医保办函〔2025〕88号,下称《通知》)要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开展2024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新增规格的挂网采购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布中医类、放射检查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5-04-27 【揭阳市人民政府】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6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广西】自治区科技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公开征集创新药物研发、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建议的通知-桂科发〔2025〕165号

2025-04-27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公开征集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建议的通知》(详见网址: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421/5671.html)《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公开征集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建议的通知》(详见网址: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421/5670.html)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填写《项目立项建议表》(详见附件1、2),于2025年4月27日17:00前将立项建议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kjszxc@nhc.gov.cn。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告

2025-04-27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9号)要求,现将《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开。

【湖南】关做好十六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新增中选产品挂网工作的通知

2025-04-27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十六省(区、市、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YPLH-YD2022-2)有关规定和省医保局的安排,新增了22个产品作为河南十六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国家组织第三、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产品)中选品种(见附件),各有关企业应于2025年4月30日17时前登录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合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s://tps.ybj.hunan.gov.cn/tps-local/ogin),在【药品招标管理】-【价格联动管理】模块中的【待确认】找到相应产品,点【编辑】进入详情,填报不高于最小包装中选价的最小包装挂网申报价格,点【保存并提交】按钮完成确认,确认后并做好配送关系建立。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青海省三级/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抗微生物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5年版)》修改意见建议的通告

2025-04-27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遏制微生物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规依据,我委拟对《青海省三级/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抗微生物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5年版)》进行调整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5月12日前书面原件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需加盖公司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