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4月26日
【国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4〕13号
2024-04-26 【国家财政部】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完善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制度,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关于做好2024年“五一”假期及春夏季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疾控发明电〔2024〕34号
2024-04-26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2024年“五一”假期及春夏季新冠病毒感染(以下简称新冠)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保持全国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平安过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国家】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双反委发〔2024〕4号
2024-04-2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指导和支持经营者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增强反垄断合规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培育公平竞争文化,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促进经营者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指南。
【国家】2024年4月26日中药品种保护受理公示
2024-04-2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美国和欧盟医疗器械可用性监管要求
2024-04-2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先后发布多项医疗器械可用性指南:1996年12月发布《医疗器械人因设计介绍》;2000年7月发布《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人因工程与风险管理相结合指南》;2011年6月发布《应用人因与可用性工程优化医疗器械设计指南草案》;2016年2月同步发布《医疗器械应用人因与可用性工程指南》《人因最先审评医疗器械名单指南草案》《组合产品设计开发人因与相关临床研究考虑指南草案》;2022年12月发布《医疗器械人因注册申报指南草案》;2023年9月发布《组合产品应用人因工程原则的问答指南》。
【国家】施子海副局长赴湖南、广东调研药品价格形成和治理工作
2024-04-26 【国家医疗保障局】2024年4月16日-19日,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带队赴湖南、广东,调研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和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实地调研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座谈听取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药企业等相关负责人意见建议。
【国家】全国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培训班成功举办
2024-04-26 【国家医疗保障局】2024年4月17—18日,全国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培训班在浙江省杭州市成功举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波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培训班围绕全民参保“一人一档库”建设、医保基金运行监测分析、医保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维护应用、网络与数据安全、医保便民服务及医保大数据赋能等相关工作开展了培训。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4〕13号
2024-04-26 【国家知识产权局】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逐项对照《工作方案》部署的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并分别于2024年5月15日、7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细化措施、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电子件发送至联系邮箱,行政保护案件统计表请随总结一并报送。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4-26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征求《地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处置中心建设指南》等6项安徽省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4-04-26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处置中心建设指南》等6项安徽省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安徽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于2024年5月26日前以邮件形式反馈给联系人(详见附件),逾期不复函,视为无异议。
【安徽铜陵】关于调整急诊诊察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2024-04-26 【铜陵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急诊诊察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22号)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对部分技术劳务价值高、价格长期未调整、临床矛盾突出的项目实施价格专项调整,我局牵头草拟了《关于调整急诊诊察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卫监督函〔2024〕797号
2024-04-26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中医药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现将我省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守护百姓就医健康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监督函〔2024〕795号
2024-04-26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经研究,现将《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守护百姓就医健康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化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患者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24〕793号
2024-04-26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工作成果,省纪委监委将“深化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 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降低患者负担”纳入2024年“点题整治”项目。省卫健委、医保局、药监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深化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 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降低患者负担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7号
2024-04-26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精神,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制定了《福建省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目录增补产品(第二批)及更新后目录的通知
2024-04-26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规〔2020〕4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目录增补产品(第二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对《2024年度广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目录》予以同步更新(详见附件2)。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4号
2024-04-26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规定,经评估,《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6月1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3号
2024-04-26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规定,经评估,《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6月1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广东】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团带量采购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中选产品联动价格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4-26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做好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团带量采购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第二采购协议期续签工作,根据《广州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团带量采购文件(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采购文件编号:GZ-YH2022-1,下称穿刺器集采)中“首年协议期满后,续签协议时,中选产品续签的价格应联动首年协议期满前该产品新产生的低于本次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全国省级(含联盟)及以上的最低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若不接受价格联动的,在第2采购年度内均视为放弃中选资格”的规定,现开展穿刺器集采中选产品联动价格信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广州】关于公示常态化药品价格核查情况的通知(20240426批次)
2024-04-26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要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常态化开展价格核查工作。现将近期核查发现的部分药品情况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广州】关于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非中选药品挂网的通知
2024-04-26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42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相关药品实施价格联动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88号)要求,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第九批国家集采”)联动药品价格执行时间自2024年4月26日开始。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将有关的第九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进行挂网。具体事项如下: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电子证书的公告2024年第32号
2024-04-26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等“四电”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101号)和《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2022年下半年重点任务的通知》(豫数政办〔2022〕7号)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证照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起启用《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我局网站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湖北】关于转发执行省际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和神经外科、电生理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2024-04-26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转发《关于执行冠脉药物球囊省际联盟集中带量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4〕2号)、《关于执行神经外科类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4〕4号)、《关于执行京津冀“3+N”联盟电生理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4〕5号)(附件1、2、3),请相关单位登陆“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复议前置情形清单的通知-吉药监法〔2024〕65 号
2024-04-25 【吉林省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按照省司法厅《吉林省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告知行政复议权利有关事项的通知》 要求,省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前置情形清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关于公布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的通知-苏易药发〔2024〕128号
2024-04-26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牙冠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19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苏】关于公布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的通知-苏易药发〔2024〕127号
2024-04-26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40425)公示
2024-04-26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40425)进行公示。
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3年版)》(20240425)公示
2024-04-26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3年版)》(20240425)进行公示。
【江苏】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联盟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4〕67号
2024-04-26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为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落地执行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中药配方颗粒联盟带量采购结果落地执行工作通知如下:
【辽宁】关于执行分支型主动脉覆膜支架及输送系统-支架等124个耗材主动降价结果的通知
2024-04-26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投标的124个耗材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全省统一采购清单和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5月1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
【四川】关于公示部分药品降价的通知-川药招〔2024〕97号
2024-04-26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根据企业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提交的药品降价申请,拟调低部分药品的联动参考价格,现将降价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新疆】关于2024-2025年全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工作的通知-新卫规划函〔2024〕29号
2024-04-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3〕7号)(以下简称《管理目录》)、《关于发布“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3〕18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2024-2025年全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2024-04-2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科学合理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我委结合实际,优化完善了《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22〕36号)自由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基准》),组织起草了《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各方意见,请将相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4年5月10日前反馈我委。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重庆药品标准(2024年第三期)的公示
2024-04-26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和《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试行)》,经相关单位研究和市药审中心技术审评,形成了中药配方颗粒重庆药品标准(2024年第三期)公示稿(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