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8月14日
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牙科种植体系统同品种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23年第32号)
2023-08-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为进一步规范牙科种植体系统医疗器械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牙科种植体系统同品种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
2023-08-13 【国务院办公厅】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高投资促进工作水平,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健康转移支付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卫发〔2023〕4号
2023-08-14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规范卫生健康转移支付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卫生健康转移支付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联合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卫生健康转移支付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关于亳州市人民医院、亳州市华佗中医院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公示
2023-08-14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制定新增(新开展)医疗服务试行价格规范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5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专家集体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亳州市人民医院、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申请的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试行价格自2023年8月11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广东省中医药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粤中医函〔2023〕19号
2023-08-14 【广东省中医药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宣传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普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省中医药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外办、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播电视局研究制定了《广东省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广州】关于公布部分药品常态化价格联动执行情况的通知(20230814)
2023-08-14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常态化价格联动的有关工作部署,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简称“广州平台”)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部分药品价格联动结果。有关事项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45 号
2023-08-1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求《南宁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08-14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我委起草了《南宁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9月12日前可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18号
2023-08-14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为规范贵州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合法、合理、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医保发〔2021〕35号)、《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政府第179号令)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河南郑州】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2023年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相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3-08-13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37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DIP病种主目录库(1.0版)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42号)等文件要求,市医保局起草了《关于做好2023年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相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吉林】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吉林省药品挂网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
2023-08-14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办发〔2023〕3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吉药采办发〔20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规程》的通知-吉医保规〔2023〕4号
2023-08-14 【吉林省人民政府】为完善吉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管理体系,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3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吉医保发〔2023〕24号
2023-08-14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号)及《关于印发加强吉林省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服务下沉工作方案》(吉医保联〔2023〕1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医疗保障部门政策服务事项,省医疗保障局更新完善了《吉林省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清单》等4个清单的通告-内药监通告〔2023〕11号
2023-08-14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督促全区医疗器械企业系统地理解质量安全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梳理了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义务性规定、禁止性规定,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负面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安全负面清单》(附件1-4,以下简称《清单》)。除《清单》列出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义务性规定、禁止性规定外,全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还应对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相关法规、规章等规定有变化的,按照新的规定落实责任。
【山东】关于降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634号
2023-08-14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含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降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魯发改成本〔20221761号)规定标准的 70%执行,即首次注册费由每品种 46000 元降为32200元,变更注册费由每品种19200 元降为13440元,延续注册费由每品种19000元降为13300元。
【新疆】关于成立部分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联盟的通知-新卫医函〔2023〕64号
2023-08-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自治区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联体建设规划指导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全区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专科联盟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政策要求,经组织各医疗机构申报、专家评审合议,并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现就成立一批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联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疆】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各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新卫医函〔2023〕74号
2023-08-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国卫办医政发〔2023〕1号),我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各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8月20日前反馈我委。
【浙江】关于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相关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八)
2023-08-14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根据《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精神,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即日起将经省医保中心核实后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列入赔付药品目录清单产品纳入挂网采购(具体产品见附件)。
【浙江】关于公布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增补非中选产品申报结果的通知
2023-08-14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增补已完成挂网申请,具体清单见附件1。进入上线交易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