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3月1日

2022.03.01
读要网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 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2022-03-01 【国务院】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是便利企业和群众生产经营与办事创业、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并发挥成效,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营商环境显著改善,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同时,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线上线下服务不协同、数据共享不充分、区域和城乡政务服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增材制造金属植入物理化性能均一性研究指导原则的通告(2022年第4号)

2022-03-0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增材制造金属植入物理化性能均一性研究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增材制造金属植入物理化性能均一性研究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五十六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2-03-0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根据国家局2019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的公告》(2019年第25号),我中心组织遴选了第五十六批参比制剂(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2-03-0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2〕4号

2022-03-0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协同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稳步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我们制定了《“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循环肿瘤DNA的检测应用介绍

2022-03-0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肿瘤液体活检的检测靶标主要包括循环肿瘤DNA(ctDNA)、循环肿瘤细胞(CTC)和外泌体等。尽管近年来ctDNA的研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其作为肿瘤标志物在临床应用中仍存在许多技术问题。本文简单介绍了ctDNA的生物学特性及相关检测面临的挑战,并概述了相关检测试剂的审评思考。

全国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2022年项目计划

2022-03-0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全国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术语和定义》、《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术语和定义》已通过2022年标准立项。   对于已获得2022年立项的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全国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将参考相关国际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部分,并结合我国相关法规、IMDRF文件等起草。对于相关国际标准中的其他内容,预计在三年内结合我国监管工作实际,起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推荐性行业标准以及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推荐性行业标准。

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结果公示(2022年第2号)

2022-03-0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国家药监局2018年第83号公告)要求,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进行了审查,拟同意以下申请项目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现予以公示。

国药集团中国生物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通过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

2022-03-0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世界卫生组织表示,国药集团中国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的Sabin株(Vero细胞)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sIPV)通过预认证,可供联合国系统采购。   此次国药中生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通过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成为第七个通过预认证的中国国产疫苗,标志着中国疫苗产品的监管、研制和生产体系及产品质量获得了国际的认可,也将为全球消灭骨髓灰质炎疾病作出重大贡献。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单采血浆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3号

2022-03-0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单采血浆站血液检测实验室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检测质量,保障血液安全,根据《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浆实验室检测相关工作要求,我委制定了《单采血浆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5号

2022-03-0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单采血浆站全面质量管理,提升单采血浆站血浆采集供应全过程质量标准及要求,保障血浆质量和献血浆者安全,我委对2006年制定的《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公开征求《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2-03-0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落实《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第二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告

2022-03-01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我局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要求,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我省2021年第二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经医院申报、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国家医保局审核等程序,共35项纳入我省2021年第二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予以公布。

2022年度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第一次日常考评方案

2022-03-01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做好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年度考核结果的公平性、一致性,督促全省各级卫健委政务公开工作整改落实,提高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本方案。

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的通知-沪卫中管〔2022〕3号

2022-03-0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推进基层中医药建设,提升本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能级,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等要求,全面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包括村卫生室,下同)中医药服务能级,打造申城“最后一公里”中医特色服务品牌,满足居民高品质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助力健康上海建设,现就开展本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中医示范站点)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深化支持市场主体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03-01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委会同市有关单位起草了《关于深化支持市场主体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杭医保〔2022〕9号

2022-03-01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杭州市医疗保障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委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坚强领导下,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亚运攻坚、共富示范”主题年,协同推进“健康杭州”建设,突出党建引领,坚持系统思维,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改革创新,以共同富裕为总抓手,全面推进杭州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展现“重要窗口”头雁风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医保〔2022〕15号

2022-03-01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医保〔2022〕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药监械注〔2022〕67号

2022-03-01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739号令),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总局令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总局令48号),进一步推进《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第145号公告)落实,加强本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抽取上海市中医医院(械临机构备201800123)等22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见附件),对专业技术水平、组织管理能力、伦理审查能力、相关制度规程等方面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2-03-01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本市2018-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关于本市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市药品监管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北京】关于2022年2月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2〕7号

2022-03-01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0号)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动态调整。

关于开展2021年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企业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3-01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6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见附件),启动企业信息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吉林】关于发布《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办理规范(暂行)》的通知

2022-03-01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印发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发〔2021〕2号)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交易采购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吉公资发〔2022〕5号)的要求,结合《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经研究决定,现发布《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办理规范(暂行)》。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15号

2022-03-01 【河南省人民政府】

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统称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部分适合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03-01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3月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

2022-03-01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一个自然年度内,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度成都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成都市平均工资)的6倍确定;自愿成建制选择参加住院(含门诊慢特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补充医疗保险)并按规定完成缴费的,一个自然年度内,补充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40万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