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5月11日

2023.05.11
读要网

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发展护士队伍、改善护理服务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2023-05-11 【中国网】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也是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2场。

【国家】关于公开征求《雌激素受体、孕激素受体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盒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等7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2023-05-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已发布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根据我中心2023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修订计划,现已启动《雌激素受体、孕激素受体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盒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等7项指导原则的修订工作,希望有相关产品研发、生产或注册申报的生产企业积极参与。为便于联系和沟通交流,现面向境内、外征集相关生产企业信息。

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急函〔2023〕75号

2023-05-1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知》共13条,包含5部分内容,主要为: 一是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 二是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明确对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在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带金销售”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三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加强集采执行过程精细化管理,持续做好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等方面,健全完善医保价格和招采制度。 四是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严肃处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牟取个人利益行为,明确行业底线、红线。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 五是切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关于调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国卫医急发〔2023〕10号

2023-05-1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知》包含了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的职能、成员单位及工作架构、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以及成员单位职责等4项内容。 《通知》的重点是对纠风部际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9个增加到14个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包括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审计署、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调整后的成员单位涵盖了原联席机制成员单位的所有职责;同时,将涉及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监管的相关部门全部纳入了机制,实现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治理的全领域全覆盖。 《通知》对纠风部际工作机制的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作出了规范,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在纠风工作中各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为进一步在全国范围统一纠风工作规范要求、指导各地完善本地区纠风工作机制提供了指引。

关于征集《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两项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制定工作参与单位信息的通知

2023-05-1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根据2023年指导原则编制计划,进一步做好相关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我中心已启动《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水凝胶敷料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编制工作。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5-11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我委制定了《北京市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7号

2023-05-11 【上海市人民政府】

《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第八批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通知-闽卫中医函〔2023〕820号

2023-05-11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培育区域中医优势专科,省卫健委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卫监督函〔2023〕757号

2023-05-11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3〕66号),现将我省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关于发布2024年度广东省省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的公告

2023-05-10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6号),结合省级近年来工伤事故、职业病危害的行业、企业、工种、伤害类型,经广东省省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统筹确定了2024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的重点领域。现将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广东】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3〕2号

2023-05-11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按照自愿原则,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或现金为本人及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深圳惠民保”。

【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的通知-桂卫办发〔2023〕28号

2023-05-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3〕12号)要求,各相关处室已按照责任分工,对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社会群众对我委提出的7条意见建议提出了整改措施。现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汇总表》印发给你们,并同步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布。请各处室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年中有整改进度、年底有整改成效的标准抓好落实。

【广西】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网络销售网上备案和报告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3-05-11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按照《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如实填写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附件2)。

【宁夏】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2023-05-11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河南省医保局牵头组织十六省联盟药品集采(即国家第三、第五批协议期满药品接续)、辽宁“八省二区”联盟第四批药品集采和新疆“2+N”联盟集采药品接续中选结果执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新疆】关于自治区2023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结果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新卫规划函〔2023〕16号

2023-05-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医疗机构申请和专家论证评审结果,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4月6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结果及其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批全国儿童血液病定点医院和实体肿瘤诊疗协作组名单的通知-新卫医函〔2023〕22号

2023-05-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加强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儿童血液病定点医院和实体肿瘤诊疗协作组的通知》(国卫医政医疗便函〔2023〕67号)要求,现将我区第二批全国儿童血液病定点医院和实体肿瘤诊疗协作组名单予以公布如下,详见附件1、附件2。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浙江省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05-11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健全完善浙江省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制度,持续、稳定地向基层输送“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卫生人才,不断满足基层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委《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浙江】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履职情况层级稽查的通知-杭卫办〔2023〕28号

2023-05-11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压实属地执法责任,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履职情况层级稽查的通知》(浙卫办监督发函〔2021〕1号)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亚运保障工作,就开展2023年度市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履职情况层级稽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1号

2023-05-11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