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深医保发〔2025〕9号
2025.04.28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6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我市“悬空灸”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2至附件5,儿童加收项目在相应主项目政府指导价格的基础上加收幅度不超过30%(其中特级护理加收幅度不超过10%),请一并遵照执行。
相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本通知自2025年4月30日起实施,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6号)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