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超声检查类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2025.04.29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读要 AI 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放射检查类、超声检查类、中医特殊疗法类、中医骨伤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根据国家医保局《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4〕233号)《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4〕234号)《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4〕215号)《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4〕214号)《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四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90号)文件精神,省医保局梳理规范整合了我省现行放射检查类、超声检查类、中医特殊疗法类、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项目并制定了价格(详见附件)。经多轮征求医疗机构意见,履行医疗价格重要事项报告等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提交依据和理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5月8日
地址:南昌市豫章路72号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邮编:330006)。请在信函上注明“放射检查类或超声检查类或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