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江苏】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中医外治、灸法、拔罐和推拿类规范整合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盐医保发〔2024〕29号

2024.05.30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区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中医外治、灸法、拔罐和推拿类规范整合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30号),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改革,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协同,现明确我市中医外治、灸法、拔罐和推拿类规范整合项目医保支付类别及乙类个人先自付比例,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中医外治、灸法、拔罐和推拿类规范整合项目医保支付政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