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公告
2025.05.09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的通知》(冀医保规〔2021〕1号)相关规定,经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等环节,将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机构代码H13010200673)“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告。
附件: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名单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5月9日
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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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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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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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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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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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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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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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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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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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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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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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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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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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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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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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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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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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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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由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直接向患者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诊疗服务,含在线问诊、查看检验检查结果等相关医疗图文信息、记录病情、提供诊疗建议,如提供治疗方案或开具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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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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