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关于调整完善手术类项目使用特殊刀头有关事项的通知-黄医保函〔2023〕24号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中心:
为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与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协同,进一步规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特殊刀头临床使用,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手术类项目适应特殊刀头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25号)文件规定,调整完善手术类项目(包括开放手术和微创手术)使用特殊刀头相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殊刀头适用范围
所指特殊刀头限执行加收政策的刀头,包括:高频电刀、氩气刀、超声刀、射频刀、微波刀、等离子刀、刨削器刀。
二、特殊刀头实行分类收费
1.特殊刀头注册证信息标识为一次性使用的,按“一次性耗材”收费,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再执行加收政策。其中一次性超声刀设置最高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超声刀头费用低于最高收费标准的,按实际采购价“零差率”销售,高于最高收费标准的,按不超过最高收费标准收费。
2.特殊刀头注册证信息标识为可重复性使用的,仍按现行特殊刀头加收标准,执行加收政策,不得收取特殊刀头耗材费用。
三、一次性超声刀头最高收费标准
四级手术(以国家卫健委《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四级手术目录(第2版)》为准,版本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或手术项目单价(以医院实际收费单价为准)3000元及以上的,最高收费标准2350元;手术项目单价1500元-3000元之间的,最高收费标准1350元;手术项目单价1500元及以下的,最高收费标准800元。同时行两项及以上手术的刀头最高收费标准,不累加计算,含四级手术的,按2350元执行;不含四级手术的,按最高单价手术项目执行。
四、修订“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辅助操作”计价说明
将《黄山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2版)》中“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辅助操作(项目编码NAHA0000)”项目的计价说明修订为“限与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发生器配合使用,且刀头手柄(换能器)一体式集成的超声刀头”。2022年安徽省集采中选超声刀头不适用本项目收费。
五、特殊刀头支付分类
一次性超声刀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照部分支付类型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为30%;其他一次性特殊刀头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六、有关要求
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要会同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中心做好系统更新维护工作。医疗机构应严格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本通知自2023年5月8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黄山市医疗保障局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市内民营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