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延续厦门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加成事项的通知-厦医保〔2024〕82号
2024.08.26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中医院:
为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我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精神,结合我市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实际,经研究决定,延续厦门市中医院从正规渠道采购的中药饮片(不含颗粒剂)加成率20%的政策,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执行期间,若国家、省、市对中药饮片加成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