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调整放射、产科等五类医疗服务项目门诊DIP项目分值的通知-厦医保中心〔2025〕43号
2025.06.05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全市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配合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确保支付方式与价格改革工作有序衔接,我中心对近期国家及省、市发布的放射、产科、中医等五类医疗服务项目的门诊DIP项目分值进行调整,请遵照执行。
附件: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项目分值(放射、器官移植、产科、中医、临床量表类)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