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医医疗服务打包收费试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试点背景
2019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要求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中医优势服务、特色服务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随后全国中医药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推动中医药在传承创新中高质量发展。2020年2月2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深府办函〔2020〕1号),明确试点推行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打包收费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0年3月1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的通知》(深府〔2020〕12号)将试点中医药服务打包收费列为我市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
二、试点意义
探索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任务的具体举措之一,也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双区建设,打造“健康深圳”的一项重要工作。推行中医医疗服务打包收费,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可促进医疗机构合理控制服务成本、提质增效、收费透明,同时也为中医传统治疗技术和经方集成精华的挖掘传承与创新运用创造有利条件,更好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在实现群众负担不增加、医院可持续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推动形成医院、患者、医保三方共赢格局,加快构建“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为助推中医药综合改革、打造“健康中国”树立先行先试的深圳范式。
三、试点内容
按照体现特色、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等原则,经严格大数据测算,最终选定以下两种打包收费模式并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
1.中医传统诊疗项目药物打包收费模式。借鉴《深圳市生计生委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30项综合医疗服务类项目实行打包收费的通知》(深卫计发〔2016〕91号)对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所含医用耗材进行打包收费的做法,将“贴敷疗法”等23项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除外内容”中可以另行收费的药物,根据临床实际使用配方、使用频次测算出加权平均价格,与该项目原价格相加,形成新的价格即为药物打包价。
2.中医住院综合诊疗服务打包收费模式。借鉴近年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住院基本诊疗打包收费改革经验,将中医住院(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病区及心血管内科除外)过程中的诊查、护理、中药热奄包、刮痧、中医辩证论治等91项常用的诊疗项目打包为“中医住院综合诊疗服务”项目并按199元/日的价格收费。
四、试点范围
根据试点工作基本原则和相关物价医保专家意见建议,并结合我市中医医院发展现状以及保障试点风险可控、稳健实施和取得改革成效等要求,经严格筛选,确定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作为首批试点医疗机构。鉴于相关样本测算数据采集口径以及为稳妥控制试点实施风险,本次试点实施的打包收费项目暂限于试点医疗机构的院本部范围内执行,待试点取得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后,再稳步扩大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