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引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卫中管〔2025〕13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 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上海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市中西医协同工作,结合健康中国行动和“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等重大工作部署,经研究,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度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中西医协同引导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以国家综合或专科医学中心、国家和本市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以及其他三级综合医院的优势学科为依托,联动高水平中医药临床专科,以临床问题为导向、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的,按照“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协同攻关、提高疗效”的原则,围绕中西医联合诊疗有优势的重大或疑难危重疾病,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在综合医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整体提升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
二、建设内容和要求
1.建立长期稳定的中西医临床协作诊疗互动机制,组建多学科诊疗团队,中、西医双方团队以会诊、联合门诊、联合查房、联合病例讨论、人员双向进修等形式建立紧密协作模式,为患者提供高效、连贯的中西医协同诊疗服务。鼓励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开展西医学习中医(不少于2名),或配备中医医师(不少于1名)。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中西医临床协作模式。
2.围绕心脑血管、呼吸、肿瘤、内分泌、重症、风湿免疫、精神卫生、老年、妇幼等领域重大、疑难疾病或临床问题,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并与现代医学诊疗相融合,制定实施业内领先、“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3.发挥国家综合或专科医学中心、国家和本市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等中西医结合优势资源在临床队列研究上的示范引领作用,针对重大、疑难疾病治疗的难点和实施规范化治疗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整合中西医优质资源联合攻关,开展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的临床队列研究,探索体现中医临床思维特点的中西医结合诊疗切入点,实现中西医的优势互补。
4.开展重大、疑难危重疾病中西医联合诊疗疗效评价,探索建立中西医结合、病证结合治疗重大或疑难危重疾病的临床疗效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提高中西医结合治疗的循证医学标准,形成基于循证医学研究、长期随访观察和远期疗效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和模式。
5.加强医工结合和成果转化,积极开展智能化中西医结合诊疗设备研发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成药等药物开发。
三、建设周期和经费安排
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根据项目创新性和成熟度情况,分层择优支持,原则上每项经费不超过20万,优秀项目每项经费不超过30万。各单位应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
经专家评估,对项目验收建设成效较好且后续方向有拓展和预期成果的单位,优先给予追加支持。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申报形式
由三级综合医院非中医科室牵头,原则上应为承担国家综合或专科医学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或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和本市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任务所在单位的重点优势专科,或为综合性医院国家中西医结合“旗舰”科室,并全程发挥综合医院中医科作用。联合申报单位不少于3家,其中至少有1家为三级中医类医院,合作单位相关科室亦应为市级或区级以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单位。
申报牵头单位应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资金和其他保障。鼓励三级综合医院通过医联体辐射带动二级医院共同建立中西医协同网络。
(二)申报内容
应符合招标方向,目标明确、实施方案科学、考核指标可量化,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并符合医院临床研究伦理管理相关要求。已纳入中央财政资金项目范围、本市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中医药科研招标,以及其他国家和本市重点项目立项支持且尚未结题的项目或已结题但没有创新建设内容的不再受理;承担国家或本市中医药项目或课题,中止或验收不通过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联合申报单位应事先协商一致,明确项目牵头单位、职责分工、经费分配使用和成果共享机制等。
(三)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58周岁以下,为符合申报要求的临床科室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包含合作单位相关专科负责人,西医人员与中医人员结构合理。
(四)申报名额分配
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所在单位每家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其他三级医院不超过1项。
五、申报流程
1.请各办医主体及时通知并组织所属医疗机构积极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填写《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引导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并将《项目申报书》一式7份(签名并加盖公章、A4纸双面打印装订)及电子版本于2025年7月4日前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至上海市中医优势病种建设管理办公室。
3.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项目。项目过程管理委托上海市中医优势病种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监管处 殷老师
联系电话:23117928
2.上海市中医优势病种建设管理办公室 张老师
联系电话:64875390
报送地址:宛平南路725号龙华医院1号楼823室
电子邮箱:zyjgc@wsjkw.sh.gov.cn
附件: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引导项目申报书模板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6月18日
附件
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引导项目
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牵头单位: (盖章)
联系方式: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制
填表说明:
1.本申报书是项目立项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请者实事求是填写。
2.项目建设内容须符合招标内容,要有明确的直接或间接社会、经济效益;预期目标明确,实施步骤可行,预算真实合理。
3.申请者须严格按照申报书各项内容的提纲、格式和要求填写,不得自行改变版式、取消和增加条目。
4.申报书一式七份,经申报单位和申报单位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
5.请采用A4纸(正文仿宋体“小四”)双面打印。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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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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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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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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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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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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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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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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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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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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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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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 单位 信息(可添加)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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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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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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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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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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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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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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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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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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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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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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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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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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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单位负责人信息(可添加)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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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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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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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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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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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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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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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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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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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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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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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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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来源 (万元) |
总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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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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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财政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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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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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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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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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要
包括:背景、目的、主要内容、预期成效等(3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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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西医结合工作基础
包括:医院中西医结合工作优势领域、人才队伍、临床工作和科研工作,以及科室中西医临床协同的科学性、前期建设成果等(1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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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立项依据
包括:背景、目的、开展中西医协同的重大战略意义;国内外相关领域发展现状分析;拟解决中西医结合关键问题;本项目可行性分析;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审查有关情况(3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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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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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内容
实施内容、方法、技术路线、设计方案、预期实施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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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估指标
包括:指标需量化,列明年度指标和终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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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进度安排(细化到季度)
季度 |
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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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应于2027年 月前完成 |
九、组织管理和利益分享机制
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利益分享机制(包括组织方式、产学研结合、财政资金和自筹经费使用机制,知识产权分享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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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经费预算 (万元)
一级明细 |
金额 |
二级明细 |
金额 |
三级明细 |
测算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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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内容 |
申请金额 |
单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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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 预算审核:
参照《上海市市级卫生健康领域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沪财教〔2019〕22号)有关要求编制。
十一、申报团队成员情况
负责人条件(包括专业基础、临床工作情况、研究成果、承担项目、获得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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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成员情况(不够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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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单位 |
职称 (职务) |
项目 分工 |
每年从事本项目工作月数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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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审核意见
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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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单位意见(如有多个,请分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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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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