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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茅根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第二次)

2023.08.03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制定白茅根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白茅根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方辉,张雪

电话:010-67079625,010-67079632

电子邮箱:zypfklzx@chp.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基础信息
业务编号 品种类别通则辅料包材品种 
制修订 项目周期 标准编号 
公示期30天公示日期2023-08-03~2023-09-03联系处室通则辅料包材处
联系人方辉,张雪联系电话010-67079625,010-67079632电子邮箱zypfklzx@chp.org.cn
邮编100061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白茅根配方颗粒公示稿(第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