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关于规范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白医保联发〔2025〕3号
2025.02.21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医疗机构:
依据《关于规范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吉医保联〔2024〕30号),严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立项指南要求,规范了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8项。其中,新设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2项,废止1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
二、各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请及时更新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三、本通知于2025年3月7日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
白城市医疗保障局 白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