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论证结果的公示
2025.05.15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33号)文件要求,按照“以服务产出为导向、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我局组织开展了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对接工作,规范整合了我省既有项目,并进行了专家论证。
现将论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5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医保局。
联系电话:027-87267067 邮箱:hbylfwjg@163.com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