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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关于开展医保DRG付费综合改革下适合中医药特点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柳医保发〔2022〕16号)

2022.05.10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全市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保DRG付费综合改革下适合中医药特点付费试点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机制,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经研究,现就开展医保DRG付费综合改革下适合中医药特点付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

充分发挥医保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的必然要求。探索适合中医药特点付费是对医保DRG付费综合改革的补充和完善,各级医疗保障和卫生健康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柳州市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二、大力推进适合中医药特点付费试点工作

结合柳州本地实际和大数据分析结果,优先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95个中医优势病种中选择适宜病种,开展DRG付费综合改革下适合中医药特点付费试点,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设立中医优势按病种点数法付费

对符合医保支付的住院病例中,诊断明确,诊疗技术成熟,临床路径清晰,诊疗规范明确,疗效确切,医疗成本稳定,中医(民族医)优势明显的带状疱疹等32个病种,试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点数法付费,解决制约中医药发展的突出矛盾。

(二)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按疗效价值付费

制定和完善按疗效价值付费适用对象、准入标准、疗效评估等评判标准,建立和完善基本诊疗规范和付费标准,从现行的19个病种种选出标准适宜的17个病种,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三)开展中医日间病房治疗付费

对符合医保支付的住院病例中,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或按疗效价值付费病种,开展中医日间病房治疗付费,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床单元使用效率,规范诊疗服务和医保付费管理,减轻患者负担,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三、相关要求

(一)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点数法付费、按疗效价值付费、中医日间病房治疗付费是对医保DRG付费综合改革的补充和完善,只是调整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费用结算方式。参保人员仍按柳州统筹地区现有医保政策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二)市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组织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及时公开、适时完善,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执行。

(三)各医疗机构对申报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点数法付费的病例要严格遵守病种范围、评判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做好政策宣传、解答,杜绝降低入院标准、放宽操作/治疗指征、升级诊断、串换诊断等违规行为。

(四)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医保中心另行制定,试行期间如国家、自治区医保部门出台相关规定,从其规定。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反馈市医疗保障部门。

附件:

1.柳州市中医优势付费病种清单(第一批)

2.柳州市按疗效价值付费病种清单(2022年修订版)

3.柳州市中医日间病房治疗付费病种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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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