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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岐黄学者培养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2〕110号

2022.05.1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加强岐黄学者培养,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21〕20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岐黄学者培养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培养方案》)、《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任务书》(附件2,以下简称《任务书》),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岐黄学者培养是岐黄学者支持项目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管理是保证项目实施成效的重要举措,各有关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岐黄学者培养工作,组织岐黄学者及所在单位认真学习落实《培养方案》有关要求,并做好《任务书》的填报工作。

  二、岐黄学者要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参加我局会同中组部人才局在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举办的高层次专家国情研修班,参加我局委托北京中医药大学开展的专题培训等相关培训,完成相关培训任务。

  三、岐黄学者要根据《实施方案》和《培养方案》要求,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能力提升、学术发展、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发展计划,提出可量化考核的中期考核、终期评价目标,合理安排预算,填写《任务书》(一式5份),经逐级审核盖章,于5月31日前寄送我局人事教育司,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任务书》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中下载。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联系。

  联系人:王杰鹏 曾兴水

  联系电话:010-59957636

  邮编:10002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子邮箱:scjjc@natcm.gov.cn

  附件:1.岐黄学者培养方案.doc

          2.2021年岐黄学者支持项目任务书.doc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