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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卫通〔2022〕15号

2022.05.09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州、县卫生健康委(局),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各直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相关部署和要求,我委制定了《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相关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卫生健康部门职能作用,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健康支撑,提出如下措施。

    一、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一)有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扩容和均衡布局。争取更多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重点专科群落户湖北,打造全国区域医疗高峰;针对转诊率高、医疗资源短缺的13个专科,在全省分四个城市群(襄十随神、宜荆荆恩、武汉城市圈、鄂东片区),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持续实施百万人口县市和经济百强县市创建三甲医院项目,力争2025年在17个“双百县”均建成1所三甲医院。加强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服务。

    (二)加快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全面落实中医药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打造在全国有影响的“专科、专病、专家、专技、专方(药)”。实施中医药龙头企业和大品种培育计划,指导20个中药材传统和优势产区完善发展规划,开展“十大楚药”推介活动,促进中医药与文化旅游、养老、食品、互联网等融合发展。

    (三)织密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持续优化公共卫生应急机制,高标准建设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应急物资储备库。修订《湖北省救护车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间,为全省医疗机构配置救护车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推进非急救转运社会化服务工作,培育规范的非急救转运市场,加快建成体系健全、布局均衡、城乡一体、院前院内院后协同、水陆空互补,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急救体系。

    (四)大力发展健康新业态。聚焦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加快健康干预、健康管理、健康咨询、慢性病管理、社会康复等健康服务业发展,不断拓展和丰富大健康产品及服务供给。支持武汉市举办世界大健康博览会,建设生命健康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促进医、险定点合作。促进我省数字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临床和科研创新应用。支持先进医学装备制造,提高医工交叉融合度,匹配创新成果与临床需求。

    (五)支持社会力量多元化办医。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预留发展空间,支持优质社会办医合理扩容和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疗护理、医养结合、康复、精神卫生、儿科等供给不足的专科医疗机构,鼓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监管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社会力量踊跃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二、着力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供给

    (六)增强托育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样化托育服务供给体系,优先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探索托幼一体化服务,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延伸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普惠托育服务,到2025年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达到26万个。完善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优化备案操作流程,强化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和备案信息公开,加强人才培养和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提升托育机构供给水平和服务能力。

    (七)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落实老年人就医优待政策,加强适老化环境改造和流程再造,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0%。

    (八)加强卫生健康科研攻关。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争创一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支持建设一批产学研融通创新、基础研究支撑临床诊疗创新的医药基础研究创新基地;发挥湖北医学教育和生物医药产业优势,推进高校与企业、医院、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医学创新平台,加快临床医学研究成果创新转化。

    (九)推进“互联网+卫生健康”。推动成立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武汉),建成湖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全国“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创建,加强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促进区域医疗健康服务“一卡通”和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

    三、大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根据省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部署,依法编制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统一清单编制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有序衔接,确保事项同源、要素齐备、统一规范,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衔接落实,依法按程序推动再调整、下放和优化一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十一)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实现同一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配置和规范管理,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升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办证率,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掌上办”,推进生育服务登记等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协同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联办工作。

    (十二)深化卫生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省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工作部署,实施卫生健康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在全省全面推行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诊所备案管理、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备案、优化卫生许可服务等改革措施,审慎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实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在省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实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

    (十三)健全“店小二”专线服务工作机制。在委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店小二”服务工作室,配置并公布“店小二”专线服务电话,明确专线办理工作职责和专门接线员,更新充实“店小二”专线政策工具箱,实现诉求受理、处置、分办、办结、答复、评价等闭环运行。推动“店小二”专线与“12345”热线平台协同运行,畅通企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四)深入开展“清减降”行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对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进一步优化制度供给。梳理发布卫生健康领域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推进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强重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参与立法和文件制定工作机制。

    (十五)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编制科学合理的免予、减轻或从轻处罚事项清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实施审慎、规范、公正监管,探索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推广至行政执法领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发挥行政复议职能,提高审查涉企涉医行政复议案件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强化信用监督机制作用发挥。

    (十六)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持续深化“荆楚卫健清风行动”,大力弘扬职业精神、优化行业作风、改善医疗服务、提高监管质量。扎实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欺诈骗保、违法广告等行为,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建立落实“九项准则”长效机制,进一步树新风、扬正气、正行风。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