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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护士区域化注册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0.07.28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

2017年5月1日,我省开始实施护士区域注册工作,截至2020年7月1日,全省在“广东省医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多机构执业的注册护士人次数已达7821人次。为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工作部署,落实护士执业证电子证照工作,优化我省多机构执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多机构执业备案途径

自8月1日起,我省护士多机构执业备案途径从“广东省医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调整到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https://cnnursys.cn/home/index),备案成功后《护士执业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上将同时显示多机构执业信息。原备案途径“广东省医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用于上传其他执业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与多机构执业护士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其他执业机构应在备案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聘用合同或协议。

二、完善多机构执业备案流程

护士拟申请或取消多机构执业备案,应通过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个人端进行申请,经其他执业机构审核确认后,由核发其他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即可完成备案或取消备案注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直接通过管理端办理护士增加或取消其他执业机构的备案注册。备案流程请参考附件。

截至7月31日24时仍未结束多机构执业的护士,应于7月27-31日期间登录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https://cnnursys.cn/home/index)进行多机构执业的申请。

三、强化多机构执业监管

护士主要执业地点和其他执业地点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掌握本区域内多机构执业的护士情况并进行有效引导,切实落实对护士多点执业的备案和监管职责。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护士做出处罚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医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护士处罚信息。护士在任一执业地点被处以暂停执业活动行政处罚,或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应由决定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暂停或停止其所有执业地点和执业活动。

附件:广东省护士多机构执业备案流程(2020版).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