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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关于原研药品、参比制剂、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二)

2020.09.11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各相关企业、各医疗机构:

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有关药品进行挂网交易的函》要求,现将原研药品、参比制剂、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挂网交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交易工作安排

复审通过的产品及价格审核通过的原研药品、参比制剂申报产品(详见附件1),将于2020年9月17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正式启用,医疗机构可按挂网价直接采购,也可议价采购。

二、信息补充完善

(一)有关企业应仔细、认真核对药品信息(包括最小制剂单位、计价单位、包装单位、包装数量、通用名、剂型、规格、企业名称、备注等)。如药品基本信息发生变更,请派授权代表在2020年9月15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09室递交信息修改申请资料。

(二)附件1中备注为“须规范包装信息”的药品,请相应企业派授权代表在2020年9月15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09室递交包装信息规范申请资料。

三、9月17日起将同时停止原交易系统和《昆明市2020年常用低价药集中议价中选药品》内与本项目挂网同厂家、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药品的的挂网交易资格,停止交易目录详见附件2。与《昆明市2020年常用低价药集中议价中选药品》同厂家品规重合的,按低价原则调整挂网。

四、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即日起附件1中备注为“需基药备案”的药品,请企业先按规定程序完成样品备案。样品备案办理流程详见附件4。

(二)请企业于2020年9月15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云南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样品备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原件扫描件和《配送包装说明》Excel电子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基药备案表”。未按时完成样品备案的企业,本月无法挂网交易。

五、交易系统账号

(一)企业使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3.0版”交易账号进行药品交易。

(二)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办理须知要求办理。

六、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有关药品进行挂网交易的函》的要求,此次申报的原研药品、参比制剂药品在平台暂不作标识,后续按有关政策再行调整。


药械采购科联系方式:0871-65167613、68393892

药械采购科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六楼609室

附件1:挂网交易表.xlsx

附件2:停库表 .xlsx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doc

附件4:样品备案相关材料.zip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