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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08.11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35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围绕共同富裕、重点改革、公共服务、基金安全等方面,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加强法治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助力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明确公开范围,及时主动公开

(一)围绕主责主业,抓好政策公开。依法依规做好市级层面医保政策性文件集成发布、权威解读,定期清理、查漏补缺、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分类有序发布信息,打造权威规范的市级医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注重信息发布质量,做好信息发布的事前检测和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围绕共同富裕,落实专题公开。围绕医保重点改革,及时做好医保支付方式、医药服务供给、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经办服务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落实年度医疗(生育)保险参保情况、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季度医疗救助情况和定点医药机构监管情况等政府信息公开,更好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围绕重大决策,确保规范公开。认真贯彻落实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决策时间、承办单位、决策程序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对决策草案、起草说明、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进行全流程归集展示,扎实推进决策公开。

(四)围绕营商环境,加强执法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围绕疫情防控,做好动态公开。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紧跟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多渠道及时发布医保领域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重点公开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等项目价格调整情况,及时充分回应涉疫舆情,保障信息公开的有效衔接和上下一致。

二、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公开质效

(六)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审查责任、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栏目日常维护和更新,确保更新及时、公开到位;做好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加强日常监测和风险预警。加大重要政策文件和民生信息发布力度,提高发布质量,提升传播力影响力。

(七)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严格落实政策发布与解读同步研究、部署、推进的工作要求,在文字和图片解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视频音频、卡通动漫、知识竞赛、简明问答、现场宣讲、视频直播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提高政府信息的引导力、传播力和影响力,增强政务公开的互动性和实用性,更好满足社会大众对政府信息多样化的需求。

(八)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公开医保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注重运用大数据分析群众来电来信中的高频事项,针对性地做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效果、舆情风险评估和政务舆情监测、研判,确保医保领域政务舆情热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回应。

(九)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提高医保咨询热线、实体服务窗口咨询服务水平,迭代升级“医保小智”业务咨询平台,推动打造全市“一号受理”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依托政务新媒体推出线上文字咨询功能,加强知识库动态更新维护,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解答高频医保政策咨询事项。

(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深化依申请公开诉源治理。

三、强化监督保障,推动工作落实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风险,营造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良好氛围。

(十二)规范审核发布,防范泄密风险。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原则,从严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注重对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

(十三)强化指导检查,严格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体系,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