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2月25日

2021.02.25
读要网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放射性体内诊断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1年第20号)

2021-02-2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推动和规范我国放射性体内诊断药物的研发,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放射性体内诊断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

李滔副局长赴湖南调研医保基金监管和新冠肺炎病毒疫苗费用保障工作

2021-02-25 【国家医疗保障局】

2月23至2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滔带领国家医保局和公安部联合调研组,赴湖南开展调研,实地考察了湖南省医保局、长沙市医保中心、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医疗欺诈大数据实验室,调研了医保基金智能审核、网格化社会监督及大数据监管等情况,调度了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并就医保基金监管召开了由当地医保、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多部门参加的座谈会。李滔副局长强调,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部门联动,创新监管方式,总结地方经验,坚定不移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

关于ICH Q5D、M9及M9问答实施建议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02-2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ICH三级指导原则的实施,我中心在充分征求工业界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ICH《Q5D:用于生物技术产品及生物制品生产的细胞基质的来源和鉴定》《M9:基于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的生物等效性豁免》及《M9问答》实施建议,具体为“申请人需在现行技术要求基础上,尽早按照ICH指导原则的要求开展研究;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开始的相关研究(以试验记录时间点为准),适用上述ICH指导原则”,现公开征求意见。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12号

2021-02-25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确保广大参保患者切实受益,我们 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 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73 号)精神,制定了重庆市医疗保险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有关措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执行工作的通知-黑医保发〔2021〕6号

2021-02-25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以下简称《药品目录(2020年)》]精神,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合理用药需求,进一步提高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现就做好《药品目录(2020年)》执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儿童口腔保健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1-02-25 【北京市卫健委】

各区要高度重视儿童口腔健康工作,加强对儿童口腔保健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灵活运用儿童健康体检、入园、入校或门诊预约服务等方式,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各专业防治机构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专业指导,定期开展口腔健康流行病学调查,掌握北京市儿童口腔健康动态变化,有效维护儿童口腔健康。

关于公布四川省2020年新增和修订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8号

2021-02-25 【四川省医保局】

本次新增19项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2项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我省非营利性藏医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藏医科在提供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时均应按本通知附件的价格项目实施。各地医保局可根据当地医疗水平、医院等级和经济状况,在医疗机构具备开展相应诊疗项目资质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项目编码、名称、内涵、除外内容及说明等,制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和修订民族医(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试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