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月5日

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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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三十八批)》的公示

2021-01-0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根据国家局2019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的公告》(2019年第25号),我中心组织遴选了第三十八批参比制剂(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

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用超声耦合剂说明书等有关内容的公告(2020年第143号)

2021-01-0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风险评价结果,为进一步提升用械安全,消除风险隐患,国家药监局决定进一步规范医用超声耦合剂产品说明书及标签进行规范。

关于对《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则》《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1-01-05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全面实施以及我委权力清单调整,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依法、合理实施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权力清单,我委组织全市执法机构及相关法律专家起草了《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则》《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及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月6日至1月17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

2021-01-05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0〕9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30号

2021-01-05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为保障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探索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大国家医保高值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品种范围的通知》-沈医保发〔2020〕70号

2021-01-05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进一步扩大我市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药品品种范围,畅通患者用药通道,增强医保服务的便民性。将埃克替尼等25种国家高值谈判药品纳入我市首批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品种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103号

2021-01-0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0〕735号)精神以及健康广西建设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宁夏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管理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1-01-05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规范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意见》(宁政规发〔2019〕4号),自治区医保局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管理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宁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1-05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疗保障部门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0〕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9〕5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粤卫妇幼函〔2020〕12号

2021-01-05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国卫办妇幼发〔2018〕19号)和《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现将《广东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管理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1-05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社会监督,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维护基金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文件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1-01-05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成都市长期护理(照护)保险制度试点,我局起草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101号

2021-01-0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精神,加快我区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兼并重组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闽药监综药注函﹝2021﹞2号

2021-01-05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简化许可程序,提升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省药品零售经营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提高全省的药品零售连锁率,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兼并资产重组等方式,整合其他连锁企业和单体零售药店,连锁企业总部应当按法律规定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所有门店经营。药品零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收购、兼并重组作为连锁企业门店的申请,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在该类行政许可上应统一尺度,如果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可不进行现场审查验收,按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重庆市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38号

2021-01-05 【重庆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市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医药创新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管理的通知-川药监发〔2021〕2号

2021-01-05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0〕25号)精神,现对我省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五省(市)代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科教函〔2020〕138号

2021-01-05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吸引国内一流医学院校优秀医学毕业生来海南各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打造出一支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求的高水平临床医师队伍,我委制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五省(市)代培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促进全区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0〕98号

2021-01-0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国家关于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要求,促进我区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关于发布厦门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接口规范的通知-厦医保中心〔2020〕84号

2021-01-05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医保〔2020〕129号),我中心制定了《厦门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接入指引》和《厦门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接口规范》。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核定经皮穿刺胸椎背根神经节射频术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0〕93号

2021-01-05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新核定经皮穿刺胸椎背根神经节射频术等38个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属性及省属公立医院价格;取消人半胱氨酸蛋白酶抑制剂S(CST4)测定等5个价格项目;修订经皮穿刺电刺激镇痛术和注射项目的除外内容。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家庭病床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0〕100号

2021-01-05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重新规范家庭病床建床费、巡诊费项目内涵,并相应调整收费标准。新增“远程家庭病床巡诊费”收费项目。为稳妥有序推进远程家庭病床巡诊服务,全省率先在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福建省级机关医院互联网医院)试行一年。制定家庭病床服务包收费标准,由患者自愿选择按项目或按服务包等不同的收费方式,满足家庭病床建床对象不同方式的收费需求。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政策的通知-闽医保〔2020〕103号

2021-01-05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省本级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由1500元调整为1300元;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由1200元调整为1000元;住院起付线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首次1200元调整为1000元,年内多次住院的逐次递减300元,直至为0,二乙及以下医疗机构首次950元调整为800元,年内多次住院的逐次递减240元,直至为0。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0〕101号

2021-01-05 【福建省医保局】

新冠病毒核酸1人1检测项目价格调整为每人次80元;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每人次15元,新冠病毒核酸5混1检测每人次30元。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和5混1检测适用于相关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大规模人群快速筛查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