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4月9日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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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化医改 我国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2021-04-09 【新华社】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化医改,增强职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为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会议提出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此外,会议明确将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仍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此项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检查要点的通知-药监综械管〔2021〕43号

2021-04-0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主体责任,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检查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检查要点》,以规范和指导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的质量管理体系检查、不良事件监测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四十批)的通告(2021年第23号)

2021-04-0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审核确定,现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四十批)。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和配送商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04-09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根据本市落实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相关要求,将于近期开展相关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及配送商确认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医院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6号

2021-04-09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健康广东、卫生强省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筑牢“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州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4-09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力度,扎实推进今年我市职业健康各项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2021年广州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上海市关于开展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2021-04-09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进一步推动本市医用耗材集中分类采购,现就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信息维护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维护窗口期: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8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进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试点

2021-04-0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从源头上减少老年人失能(失智)发生,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北京、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3省(区、市)组织开展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试点工作。各试点省份积极响应,建立了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动的工作机制。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主动加入试点。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三目录库未赋码数据结算的通知

2021-04-09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现按照贯标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数据梳理情况,对未赋码数据中还没有收到相关企业、定点医药机构有效反馈信息的数据,将于4月12日凌晨0:00起在国家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试点城市——六盘水市暂停结算,其余市州于4月19日凌晨0:00起暂停结算。被清理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医保结算编码暂停使用后,若有被暂停结算编码对应的药品(或医用耗材)仍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的,请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及时将相关信息及产品实物照片(需体现产品批准文号)发送到对应邮箱,经核实后将恢复对应编码的结算。

药审中心临床试验期间药物警戒系统暂停接收报告的通知

2021-04-0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药审中心计划2021年4月12日(8:00-24:00)对临床试验期间药物警戒系统升级改造,期间将无法接收快速报告(包括申请人之窗途径和Gateway途径),请申请人合理安排上报时间。

江苏医改动态(第215期)

2021-04-09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目录:1、我省推出基层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新举措; 2、扬州率先创建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落地见效; 3、 南京推出“健康南京”建设十大行动。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卫办妇幼函〔2021〕9号

2021-04-09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全省妇幼健康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全国妇幼健康工作会议、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总目标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原则,以保障母婴安全为中心,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为重点,以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为抓手,关注生命全周期、妇幼健康全过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日常工作,着力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母婴安全保障和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晋药监办〔2021〕39号

2021-04-09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药监综械管函﹝2021﹞181号)要求,为深入贯彻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医疗器械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我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明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年第3号

2021-04-09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明确全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准入条件,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办行为,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可及,依据我国药品监管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文〔2019〕69号)的精神要求,现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行政许可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详见正文。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甘肃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卫发〔2021〕29号

2021-04-09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加强执业医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制定了《甘肃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1〕28号

2021-04-09 【甘肃省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布2021年第一批创新服务重点项目名单的公告

2021-04-09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药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创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我局已确定第一批创新服务重点项目名单及企业申报条件和方式,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