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2月26日

2021.02.26
读要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2021-02-2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中医药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经2021年2月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102号

2021-02-26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为科学指导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结合近期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相关文件最新要求和学校春季疫情防控特点,我们组织专家进一步对此前相关技术方案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形成了《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中小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21〕5号

2021-02-26 【上海市人民政府】

医学教育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人才是卫生健康事业的第一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在完善医学院校治理体系、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促进产教融合服务社会中探索前进、先行先试,为保障人民健康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医学人才,科技创新和服务国家重大需求能力不断提高。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精神,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全面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和医药创新能力。结合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发展定位,现提出本市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如下:详见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21〕90号

2021-02-26 【国家卫生健康委】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详见正文。

湖南召开首次药品行政处罚慰谈会

2021-02-26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月23日,湖南首次药品行政处罚慰谈会召开。省药品监管部门与近期作出较重行政处罚的两家药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心换心交流。这是湖南省药品监管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创新举措。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02-26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新形势下药品监管执法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工作协调、规范、监督、保障的职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详见正文。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既往费用 退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财审〔2021〕119号

2021-02-26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市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1〕42号)要求,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退费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既往费用退费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情况通报(2021年第2期)

2021-02-26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现将截至2021年1月31日的三批次国家药品带量采购和第一批我省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网上采购使用情况通报如下:详见正文。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疾控〔2021〕117号

2021-02-26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部署及《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工作,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分解工作措施,落实各项工作指标,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委、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制定了《天津市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2-26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根据《中共河北省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审计厅对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梁占凯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2020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冀审委办整改通〔2021〕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审计相关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详见正文。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贯彻执行医保疾病诊断等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的通知

2021-02-26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医保函〔2021〕16号)精神,为落实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医保疾病诊断等编码应用和信息系统调整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关于印发《甘肃省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甘卫基层函【2021】46号

2021-02-26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23号)精神,为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等7个部门对《甘肃省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请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并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主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抓好贯彻落实。具体任务分解如下:详见正文。

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限定在特定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医保规〔2021〕1 号

2021-02-26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限定在特定医疗机构使用,并由医保基金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相关医疗保险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的限定在特定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项目,是指部分费用高、技术要求高,按照医疗机构功能、医疗质量、技术水平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参保人员可及性、费用管理等要求,经市医疗保障局审核同意,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的诊疗项目。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和加强医保结算规范管理的要求,动态调整限定在特定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项目。本办法所称特定医疗机构是指经市医疗保障局核准,承担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按照规定与医保管理部门建立相应医保费用结算关系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北京市互联网医院许可管理

2021-02-26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互联网医院的许可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坚持依法执业,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推动互联网医院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北京市互联网医院许可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

2021-02-26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规范管理,确保临床合理使用及安全管理,我委组织北京市药学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指南(试行)》(2021 年版)(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详见正文。

关于印发《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决算公开操作办法》的通知

2021-02-26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决算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我局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6〕20号)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吉财预〔2016〕976号)规定,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决算公开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11号

2021-02-26 【福建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我省应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能力,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制订本行动计划。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晋药监函〔2021〕61号

2021-02-26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防范流通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全省药品经营企业进一步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2021年度福建省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

2021-02-26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宁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2-26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2号)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工作透明度,营造阳光透明的政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广西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冠脉球囊扩张导管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21〕3号

2021-02-26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按照省际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工作安排,现就冠脉球囊扩张导管类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区落地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注册申请

2021-02-2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月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附条件批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注册申请。该疫苗是首家获批的国产腺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适用于预防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COVID-19)。

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国药中生武汉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注册申请

2021-02-2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月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附条件批准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注册申请。该疫苗适用于预防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COVID-19)。

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117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21年1月)(2021年 第26号)

2021-02-2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17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86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4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16个,港澳台医疗器械产品1个(具体产品见附件)。

国家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示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医保药品目录标识信息的通知

2021-02-26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已赋码入库药品数据(2020年11月30日前维护)的医保药品目录标识更新工作,现将更新后的医保药品目录标识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2月25日至3月1日。

天津市医保局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02-2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加强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管理,培育和规范养老服务市场,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天津市医保局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及标准 (试行)》的通知

2021-02-2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及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试点阶段,本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包括基本生活护理和专业护理两类,共计27项护理服务项目内容(附件1),其中,基础生活护理服务项目16项,主要覆盖清洁护理、饮食护理、排泄护理等项目;专业护理服务项目11项,主要覆盖非治疗性护理、风险防范、功能维护等项目。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2020年版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目录的通知-渝医保办〔2021〕11号

2021-02-26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确保广大参保患者切实受益,我们依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12号)精神,组织确定了重庆市医疗保险执行2020年版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目录(详见附件),现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

2021-02-26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2021年药品目录》),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药店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沪药监药管〔2021〕35号

2021-02-26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药店疫情防控的哨点监测预警作用,落实“早发现、早预警、早排查、早处置”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上海市药店疫情防控技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