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7月8日

2020.07.08
读要网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二届儿童用药专家委员会名单的通知

2020-07-08 【国家卫生健康委】

我委依托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组建换届筹备组进行专家遴选,在征求各有关单位和地方意见以及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制定了专家委员会名单。现将专家委员会名称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二届儿童用药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组成名单见附件。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等三个文件的公告(2020年第82号)

2020-07-08 【国家药监局】

为配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现予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7〕126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我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0〕60号

2020-07-08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于2020年8月1日起在福建省药械联合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http://120.32.125.17:18080/)挂网执行,周期1年。中选结果详见附件1,各有关医疗机构应于7月19日前登录采购平台,按所有中选产品采购总量不少于本机构上年度同类耗材产品用量的70%,各中选产品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本机构上年度该产品用量的50%,上报本机构中选产品采购周期的采购量。医疗机构应根据中选产品价格及降幅情况、历史在用情况、临床需求情况科学合理报送采购量,鼓励优先选择同等质量价格低的产品。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医保函〔2020〕114号

2020-07-08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对全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统筹规划,避免集中采购工作中 “地方打架”、“品种打架” 问题的发生。地级市、省直管县、雄安新区医疗保障部门开展的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限价采购等集中采购需提前报省医疗保障局审核;形成的采购目录、采购方案、采购文件等经省医疗保障局审定后方可公布;开展的集中采购信息公开,省医疗保障局将视情况派人进行现场指导。 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做好国家、省、地市组织的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落实落地工作,原则上不开展集中采购。 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参加外省市组织集中采购、跨区域采购联盟需提前报省医疗保障局审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2019年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评估情况的通报-国卫办医函﹝2020﹞526号

2020-07-08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我委持续推进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作。为掌握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情况,我委于2019年对全国县级医院能力开展了第三方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详见正文。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07-08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修订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7月1日开始施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生产行为,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47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保济口服液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公告(2020年第81号)

2020-07-08 【国家药监局】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保济口服液非处方药品说明书范本进行修订。

国家药监局关于疏清颗粒等17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 (2020年第79号)

2020-07-08 【国家药监局】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疏清颗粒等17种药品由处方药转化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一并发布,请相关企业在2020年10月6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关于发布《卫生信息标识体系 对象标识符注册管理规程》等2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2020-07-08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卫生信息标识体系?对象标识符注册管理规程》和《卫生信息标识体系?对象标识符编号结构与基本规则等2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上述标准自2020年12月20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23项卫生健康标准的通告

2020-07-08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我委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卫生健康标准进行了复审。根据复审结论,23项标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关于印发《青海省职业健康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7-08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职业健康专家在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核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健康监护以及有关政策咨询、科学研究、技术论证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作用,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青海省职业健康专家管理办法》,并组建职业健康专家库,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2020-07-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由自治区医保局制定项目最高价格,公立医疗机构按不超过自治区医保局所公布的价格执行。特需“互联网+”医疗服务要落实规模控制要求和市场调节价政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立医疗机构应综合考虑服务成本、患者需求等因素,自主制定价格, 并做好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44号

2020-07-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保障待遇,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我局经组织专家评审,调整制定了《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生产许可事项办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20年 第54号

2020-07-08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以下简称《生产办法》)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以下简称《第47号公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现就我省药品生产许可事项办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详见正文。

关于做好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招标政策解读的通知

2020-07-08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招标政策解读>的函》,现对药品带量采购招标政策作如下解读: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