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2021.01.21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确保广大参保患者切实受益,我们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73号)文件精神,我局研究起草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1月28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88979943;
电子邮箱:1170255779@qq.com。
二、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青松路31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邮政编码:400117)。
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