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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0120)公示

2021.01.20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现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20210120)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3日,对公示版本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5-83347363。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9日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 (20210120).pdf

江苏省医疗保险特殊医用材料目录(202101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