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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0.09.23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国卫医发〔2020〕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促进合理用药,全链条推进药品领域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健康湖北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促进合理用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六部分。


一是完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包括完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供应制度3方面措施。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作用,提出省市两级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建专家库,为药事管理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专业支撑。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


二是强化药品合理使用。包括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提高医师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强化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的审核、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和绩效考核4方面措施。提出医疗机构应建立覆盖药品采购、贮存、发放、调配、使用等全过程的监测系统,完善硬件设施,保障用药安全。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及国家医保目录药品。加大处方审核和点评力度,将合理用药相关指标纳入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


三是拓展药学服务范围。包括加强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3方面措施。提出要强化临床药师配备和培训,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提供药学服务。规范电子处方在互联网流转过程中关键环节的管理,电子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采取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的方式,确保信息可追溯。


四是加强药学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加强药学人才培养、合理体现药学服务价值、保障药师合理薪酬待遇3方面措施。提出适度扩大临床药学相关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在医疗服务价格中统筹考虑药学服务的成本和价值,激励药学人员在促进合理用药、医院成本效应控制和减少资源浪费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医疗机构应在药师薪酬中体现其技术劳务价值,保障药师合理的收入水平。医保部门将药师审核处方情况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


五是完善行业监管。包括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加强合理用药监管、规范药品推广和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管理3方面措施。提出持续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工作,做好临床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抽查机制,每年组织对各市州处方有关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参加涉及药品耗材推广的学术活动的管理。


六是强化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宣传引导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提出省卫生健康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全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重点工作跟踪和通报制度,要向市州人民政府通报并采取对地方相关部门约谈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