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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1.04.20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规范行政处罚标准,我局依据即将施行的《行政处罚法》、《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起草了《天津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4月27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电子邮件:sjdsfzxck@tj.gov.cn

传真电话:27680198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邮编300110)

附件:1.天津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对《天津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说明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