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本市第一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的通知》(京医保发〔2020〕24号)
2020.09.18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一、 背景依据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 号)要求。
二、 目标任务
三年消化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内非国家医保药品品种。
三、 主要内容
224种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品种从本市医保报销范围调出。(详见附件)
四、 涉及范围
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全体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五、 执行标准
第一批调出药品发生的费用不再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六、 其他
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做好参保人员医药费用审核结算工作;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调整本机构常用药品目录,并做好对患者的解释沟通工作,确保不因调出品种影响临床用药。
执行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